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国庆、中秋节和进博会期间本市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29

索取号:002421191K/2020-00067 发布机构:上海交通网

文件编号: 沪交建函〔2020〕744 号 公开类别:主动公开

各区交通建设主管部门,城投集团、申通集团、上港集团、机场集团、久事集团、申铁公司,市交通安质监站、市交通建管中心: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落实“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发展理念,切实做好2020年国庆、中秋节和第三届进博会期间本市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化解安全风险,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切实加强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管理

各单位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指示精神,牢固树立“隐患当事故来抓”的安全生产理念,准确把握本行业、本地区、本部门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充分认识国庆、中秋节和进博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复杂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各单位要系统梳理交通建设工程安全薄弱环节,并结合安全生产形势和季节性特点,采取针对性措施,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努力实现“固底板、补短板”,全力保障本市交通建设工程国庆、中秋节和进博会期间安全稳定。

二、全面部署,突出重点,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一)开展安全大检查。根据“市区两级、分级管理”的原则,开展“全覆盖、无盲点”安全检查,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负责”。市交通安质监站负责组织开展市属项目的安全检查,市交通建管中心负责组织开展市属项目的建设市场检查;区交通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含省界断头路、区区对接道路等在内的区属项目安全和建设市场检查。各参建单位要加强自查自纠。检查工作突出6个重点:一是疫情常态化防控,包括疫情防控责任制落实、人员进出工地登记、体温测量、食堂及办公场所消毒、工地宿舍管理等情况。二是危大工程管理,包括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按规定编制施工方案、组织专家论证,并严格按照方案组织实施情况。三是重大危险源,包括深基坑、盾构掘进、高大模板及支撑体系、水上水下作业、大型起重吊装、大型机械拆装等风险管理。四是重点设施设备,包括各类高处施工作业平台、起重机械、架桥机、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等。五是季节性防范特点,包括防汛防台、秋冬季防寒、防火、防突风、防触电等措施落实情况。六是农民工工资支付,包括工地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按月按实足额支付工资、分包委托总包通过银行代发工资等4100%”制度落实情况。

(二)健全隐患清单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估、监控监测、预防预警、挂牌督办、应急应对等要求,对确认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及时实施治理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应暂停该项目或区域作业,待消除隐患后方可复工,实现闭环管理。

(三)严肃执法问责。对于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要做到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一查到底,一抓到底,该停产整顿的绝不放过,该取缔关闭的绝不手软,该行业通报的坚决通报,该行政处罚的坚决处罚(直至顶格处理),该依法严厉追究的绝不姑息,形成高压态势。

三、加强值守,密切联系,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

(一)加强应急值守。国庆、中秋节和进博会期间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市交通委总值班室值班电话:6259884862591170,传真电话:62591160

(二)加强快速处置。强化应急力量建设,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和妥善处置。

(三)加强信息报送。要畅通信息报送渠道,严格落实30分钟内口头、60分钟内书面上报要求,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二○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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