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摘要信息
来源: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1-06-01

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摘要信息

案件名称

对企业在建筑起重机械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时,没有立即停止使用,没有消除故障和事故隐患,便投入使用的处罚

被处罚人(单位)

上海同泰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被处罚单位法定代表人

凌枫

处罚事由

在建筑起重机械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时,没有立即停止使用,没有消除故障和事故隐患,便投入使用

处罚依据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条第一项

处罚结果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处罚机关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处罚日期

二〇二一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