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摘要信息
来源: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1-06-01
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摘要信息 | |
案件名称 | 对企业在建筑起重机械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时,没有立即停止使用,没有消除故障和事故隐患,便投入使用的处罚 |
被处罚人(单位) | 上海同泰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
被处罚单位法定代表人 | 凌枫 |
处罚事由 | 在建筑起重机械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时,没有立即停止使用,没有消除故障和事故隐患,便投入使用 |
处罚依据 |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条第一项 |
处罚结果 |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
处罚机关 |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
处罚日期 | 二〇二一年六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