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委党组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
来源: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1-04-19

4月16日下午,市交通委召开党组(扩大)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市委上报的《“人民城市”重要理念》一文上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市委领导同志批示精神。委党组书记、主任于福林主持会议并提出学习贯彻要求,委领导班子成员开展交流讨论,市委第八巡视组副组长朱军波等列席会议。委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及委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去年以来,市交通委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嘱托,认真贯彻市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谱写新时代人民城市新篇章的意见》,把“人民城市”重要理念贯穿到交通规划、疫情防控、公共交通、道路服务、行政审批、智慧交通等交通发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不断推动“人民满意交通”建设。

下一步,市交通委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和市委领导同志的批示要求,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以人本价值作为推动交通发展的核心取向,为人民提供更优质更安全更便捷的交通服务,为奋力创造新时代上海发展新奇迹提供保障。一要在交通改革发展中突出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坚持以“一切为了人民”为根本立场,努力让人民享有更高质量、更加公平、更有效率的交通服务。坚持以“一切依靠人民”为力量源泉,鼓励交通行业社会组织积极参与行业治理,拓宽公众参与交通治理的渠道。坚持以“发展成果与人民共享”为价值标准,从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紧盯制约交通改革发展的难题。二要切实提升交通精细化管理和服务水平。从解决人民群众生活中的难点、出行中的痛点入手,继续加强公交实时到站信息预报服务,完善出租汽车“一键叫车”功能和“申程出行”APP,深化交通政务“一网通办”,推进“一般项目挖掘道路施工”和“船舶开航”两个市级重点“一件事”。三要着眼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真正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认真组织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通过学党史,进一步感悟初心使命,汲取奋进力量,切实把好事做好,把实事做实,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实际行动答好建设“人民满意交通”的时代之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