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委对“关于合理设置和使用公交专用道的建议”的答复情况
一、公交专用道设置与使用评估
根据新一轮上海市交通发展白皮书和“十三五”综合交通发展规划,本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我委会同公安交警部门,依据《公交专用道系统设置规范》,综合道路功能定位、交通流量、客流需求等因素,设置并持续推进公交专用道建设。同时,委托交通研究机构对已设置的公交专用道的运行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包括专用道运行情况、专用时段公交车车速、公交客流情况等,依据评估情况进一步优化公交专用道的设置工作。
新修订的《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17年3月25日起实施。《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实施下列道路交通管理事项前,应当公告相关方案,听取与管理事项相关公众的意见:(一)公交专用道的设置与调整”。为此,今后公交专用道的设置与调整,还将公告并听取群众的意见,使公交专用道的设置与使用更加科学、合理。
二、公交专用道通行规定修订
《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公交专用道在规定时段内供公共汽(电)车专用行驶,其他车辆不得驶入,但下列车辆可以借用公交专用道行驶:(一)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二)实施清障施救作业的车辆;(三)正在运载学生的符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校车;(四)正在载人的核定载客人数二十人以上的载客汽车;(五)根据交通信号指示允许借用公交专用道的车辆”。《条例》规定的上述车辆可以借用公交专用道行驶。同时,《条例》还规定,“双休日和全体公民放假节日全天允许其他车辆驶入公交专用道”。
为配合《条例》的实施,我委已于3月25日前在本市公交专用道指示标志旁增设“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非空载二十座以上客车除外”的相关提示标志,共计1031块,便于公众知晓公交专用道通行规定调整,以进一步提高公交专用道通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