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委对“关于对发展公交专用道、落实公交优先的建议”的答复情况
一、依据规范设置和建设公交专用道
根据新一轮上海市交通发展白皮书和“十三五”综合交通发展规划,本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为推进上海公交优先发展,规范公交专用道设计,我委组织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编制了《公交专用道系统设置规范》(以下简称《规范》)(DG/TJ08-2172-2015),经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批准,于2015年11月1日起实施。
《规范》中结合车道数,依据高峰小时客流量或公交车次情况,对公交专用道设置条件做了明确,如单向3车道以上路段,高峰小时客流≥4000人次或公交车≥90车次,应设公交专用道;单向3车道以上路段,高峰小时客流≥3000人次或公交车≥70车次,宜设公交专用道等。我委会同公安交警部门,依据《规范》,综合道路功能定位、交通流量、客流需求等因素,设置并持续推进公交专用道建设。
二、不断改进和完善公交专用道的管理
新修订的《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17年3月25日起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公交专用道在规定时段内供公共汽(电)车专用行驶,其他车辆不得驶入,但下列车辆可以借用公交专用道行驶:(一)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二)实施清障施救作业的车辆;(三)正在运载学生的符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校车;(四)正在载人的核定载客人数二十人以上的载客汽车;(五)根据交通信号指示允许借用公交专用道的车辆”。《条例》规定的上述车辆可以借用公交专用道行驶。同时,《条例》还规定,“双休日和全体公民放假节日全天允许其他车辆驶入公交专用道”。《条例》的实施,可进一步提高公交专用道通行效率。对4人以上的私家车借用公交专用道行驶的建议,由于可能对公交车通行效率及现场执法管理造成影响,新《条例》并未对此作出规定。
三、继续加强公交车道非现场执法监控网的建设
为加强对违法占用公交专用道现象的执法管理,公安交警部门已建设抓怕“违法占用公交专用道”的“电子警察”479套(其中移动抓拍设备100套)。今后,将继续深化“电子警察”非现场执法模式,强化对“违法占用公交专用道”违法行为的执法管理。
四、持续加大对占用公交专用道违法行为的严查严处
随着《条例》的施行,公安交警部门配套制定《上海市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标准》,将提高对“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的处罚金额,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的上限进行处罚,进一步增加违法成本、震慑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