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委对“关于更新交通管理理念,让城市更健康的建议”的答复情况
一、 关于完善城市慢行交通系统的建议
大力发展绿色交通、促进市民绿色出行是解决大城市交通拥堵问题、提升城市品质与活力的一项重要战略,因此,上海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中明确,通过优化路网结构,提高路网密度,增强慢行交通的可达性和路网组织的灵活性;通过逐步恢复禁行道路的非机动车通行权,提高慢行网络的连续性和便利性。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还将改善慢行环境作为一项重要目标,建立15分钟社区生活圈,对社区内的次干路、支路,规划设计建设将遵循慢行优先的路权分配原则,采取分隔、保护和引导措施,保障慢行交通的安全性;围绕轨道交通站点,做好“最后一公里”慢行接驳通道建设,鼓励市民采用“B+R(轨道加自行车)”的出行模式。
(一) 加强慢行系统规划,因对设施不足的问题
配合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市级层面,市规土局组织编制了《上海市慢行休闲系统规划》等规划文件和《上海街道空间设计标准》等技术性文件,我委和相关部门组织编制了《上海市慢行交通专项规划》,为全市的慢行交通发展提供了方向和目标。区级层面,中心城部分区结合发展需要,也开展了慢行交通方面的规划研究,如《浦东新区慢行步道研究》、《徐汇滨江慢行系统规划》、《长宁区外环林带自行车专用道设计》等。本市将从规划层面逐步完善上海自行车道网络,加强自行车与公共交通的接驳,为市民骑行和共享单车的使用创造更为便利的条件。
(二) 开展大数据运用,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
共享单车作为互联网时代的产品,其使用过程中也产生了海量的互联网数据。这些“大数据”既是研究市民骑行规律的利器,也是反映整体城市空间特征的法宝。2016年,市规土局组织开展了《基于大数据的上海慢行特征研究》等课题,通过数据的定量分析了解共享单车的使用情况和存在问题,为城市规划的编制提供了极具价值的参考,也为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提供了有力的数据支撑。2018年,我委将开展《基于共享自行车出行特征的慢行交通停放设施优化方案》研究,分析共享单车的出行特征,从骑行需求角度,开展中心城非机动车停放点设置研究,为持续改善慢行交通停放条件提供科学依据。
(三)强化接驳公交线路,方便最后一公里出行
我委积极发展“最后一公里”公交线路。该类型线路采用长度为7米左右小型公交车辆,在一定范围内连接轨道站点和公交枢纽,以及周边的居民区、学校、社区服务中心、医院、大型商场等客流集散点,提供短距离公交接驳换乘服务;线路长度原则上不大于5公里,远郊区(县)可适当放宽,以接驳为主。截至目前,全市已开通“最后一公里”公交线路204条,这些线路共服务居住小区600多个,衔接13条轨道交通线路约100座车站。
(四)完善非机动车道,优化禁非道路设置
近年来,我委不断强化道路工程建设中对非机动车道的保障,目前,本市道路工程设计方案中除城市快速路以外地面道路设计方案中均须包含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部分非机动车通行需求较大的道路还会根据需求分析确定非机动车道宽度,非机动车道与机动车道之间一般均设有分隔带、分隔栏或标线。2017年以来,我委结合综合交通补短板工作,推进慢行交通设施改善项目。2017年完成31个项目,打通非机动车道断头路7公里、增加机非隔离护栏42公里,2018年计划继续推进18项慢行交通改善项目。为解决共享单车迅速发展随之而来的乱停放问题,2017年我委发布了《上海市道路非机动车停放点设置技术导则》,指导各区规范、完善非机动车停放点设置。
2017年,我委组织开展了中心城慢行交通设施完善方案研究,并会同公安交警部门全面梳理了全市禁非道路情况,经评估提出部分禁非道路调整建议,经公安交警部门同意后实施。针对市民反映突出的中环线地面道路缺少非机动车道的问题,我委会同公安交警部门,通过调整车道布置、搬迁绿化等改造措施,完成了部分路段的非机动车道设置工作,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非机动车出行不便的问题。公安交警部门针对小路家嘴地区交通管控要求与市民群众非机动车通行需求之间的矛盾,将陆家嘴地区非机动车禁行区域由1.9平方公里缩小至1平方公里,涉及道路长度缩减34.8%,使区域内企业及快递、送餐人员交通出行更便捷。
二、 关于制订更精细化机动车管理措施的建议
上海作为一个特大型城市,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是市民出行的基本需求,也是解决城市交通问题的根本之路。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本市机动车上牌采用额度拍卖方法调控车辆需求,为公共交通建设与发展赢得了宝贵时间,为延缓城市交通拥堵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采取了外环线内限制货运车通行,中心城快速路早晚高峰期间限制外牌车辆通行和沪C号牌在中心城区外通行等交通管理措施。今后,有关部门将研究采取更为严格的外牌车辆限行措施,并逐步将车辆拥有控制转向使用控制。同时,本市将以国家公交都市示范城市创建成功为契机,突出“智慧、低碳、共享”的发展理念,注重区域统筹与系统协调,注重品质提升与民生关怀,注重绿色环保与安全智能,构建与国际化大都市相适应的公共交通体系,吸引个人用车出行向公交转化。
此外,燃气助动车作为燃油助动车的一种替代性交通工具,为确保使用安全,2002年市政府办公厅发文明确,燃气助动车自初次登记之日起年限达到8年的必须报废。据公安部门统计,本市登记在册的燃气助动车均已达到报废年限。为消除超期限燃气助动车违规上路等存在的社会公共安全隐患,本市自今年4月8日开始停止为燃气助动车加气,目前正在开展车辆报废回收集中整治工作。
三、 关于加强共享单车管理的建议
(一)加强共享单车的宏观、分类管理,鼓励优质企业发展
根据2018年市政府规章制定计划,我委牵头完成了《上海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明确了有关停放管理、总量控制、动态调节、服务评价、资金管理、社会共治、违规处罚等各方面内容,特别强调企业的主体责任,管理政策扶强扶优,争取早日形成企业主体、政府监管、多方参与的社会治理体系。
(二) 建立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综合信息平台
根据《上海市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有关要求,去年11月中旬,本市建立了“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目前已有摩拜、ofo等10家共享单车企业按照要求将其相关运营数据与平台对接,平台基本实现对车辆投放、使用、停放、更新等信息的实时查询、动态监管和智能调控等功能。今年下半年,平台将向相关政府管理部门、执法机构以及运营企业开放,建立和完善数据共享、共管共治的工作机制;同时鼓励和推进有关企业与属地政府(如杨浦区)试点开展“电子地图、电子围栏”等技术手段,将结合现场管理和企业对违规用户的信用约束方式,汇聚政府、社会、用户等多方力量,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有效规范用户停放行为。
(三) 关于服务质量考核
已制定本市共享单车经营服务考核办法,首次考核将于今年7月进行,将结合各区评分、第三方测评等方式,考核企业运维能力、诚信指标等,公布企业的得分、排名,并对企业依据奖惩机制,采取鼓励或限制措施。
(四) 关于车辆置换更新
我委已与相关企业共同研究“以新换旧”方案,预计今年上半年可完成约10万辆,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逐步淘汰老旧车辆,提高车辆的安全性能和用户骑行体验。
(五) 加强共享单车押金监管
去年国内个别共享单车运营企业的押金风波引起了全行业和社会公众的较大关注。据悉,由交通运输部、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牵头拟定了《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用户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将以政府规章的形式明确资金管理(押金、预付资金)、政府监管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上海银监局将在人民银行制定出台专用账户制度规定的基础上,配合督促辖内商业银行做好资金监管服务,防止企业因资金链断裂等因素危害到广大消费者的资金安全。对实行一地注册多地投放的共享单车企业,加强注册地企业的属地管理职能,要求注册企业开立专户。共享单车企业要严格区分企业自有资金账户、用户押金和预付金的分账核算及使用管理,建立企业和银行系统对接,以便按资金性质动态监测和划拨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