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委对“交通整治的意见”的答复情况
关于对老年人乘车停靠放宽处理的建议。您所反映的问题,在现实营运过程中确实存在。2017年3月25日,《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以后,出租汽车运营的方式发生了一定变化。在加大对部分出租汽车违章停车、随意变道等违法行为处罚的同时,确实也给出租汽车驾驶员运营和市民打车带来了一定的不便。目前,我委正在积极推进出租汽车站点和临时上客站的建设,在公安交警部门的支持下,已在市中心区域79个有条件的公交港湾式车站设置出租汽车临时上下客点,各区交通管理部门也积极推进辖区内的出租汽车候客站的建设。另外也已排摸出有停车条件的公共厕所228个。下一步还将继续理顺出租汽车候客站点规划建设的体制,明确区建交委或交通委负责本区站点规划布局和站点建设,并会同公安部门“先易后难”地推进落实本市出租汽车候客站点的规划建设,特别是在医院、车站、枢纽等人流高、乘车需求大等区域,推进出租汽车候客站建设,进一步改善出租车驾驶员运营环境,方便乘客乘车。
关于公交车停靠注意照顾老人和腿脚不便乘客的建议。该建议出发点很好,体现了以人为本,方便群众的理念。市运输管理处于2016年制定了《公交行业驾驶员操作规范》,明确公交行业驾驶员文明、规范操作要求。下一步,市运输管理处将加强日常监管,进一步督促公交运营企业做好驾驶员规范停靠站点等工作。具体为:一是驾驶员驶入站点时,须按照公交车服务规范要求停靠站点,方便广大乘客上、下站。二是在三辆公交车及以上车辆同时到达站点时,第三辆起以后的车辆必须严格执行“二次停站”,即达到站点位置后再次停靠,乘客不必因急于奔向后面的车辆上车而发生可能的意外,可以安全停留在站点原地候车。三是加强公交车驾驶员思想教育工作,使驾驶员充分认识“二次停站”、“关爱老人、残障人士”的重要性,主动积极做好这项工作。四是加强行业考核,对公交行业驾驶员不规范停靠站点现象纳入考核指标,市运输管理处将会同委执法总队、区运管等交管机构,根据《企业营运服务质量综合考评》、《诚信考核》、《第三方满意度质量测评》等指标对相关企业进行考核,从而督促企业做好驾驶员规范停靠站点等工作,使行业驾驶员整体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关于充分利用各类资源解决停车难的建议。根据市政府办公厅2018年2月8日印发的《上海市住宅小区建设“美丽家园”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相关任务分工,对于住宅小区停车问题,我委主要负责“充分利用住宅小区周边既有各类停车资源,实施错时停车推进停车错时共享”相关工作。为有效促进重点面向住宅小区的停车资源共享和错时利用工作,我委印发《上海市静态交通行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将 “推动停车资源共享利用”列为“十三五”期间重点任务,明确由我委总体牵头,各区政府具体实施,在 “十三五”期间要创建500个停车共享项目、提供30000个共享泊位。市政府也在2017年、2018年连续两年将“创建停车资源共享利用项目”列为政府实事项目,并纳入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要求。前期,经我委会同各区交通管理部门全力推进落实,2017年各区均完成市政府实事项目年度任务指标,全市共计创建174个停车共享示范项目、落实6987个共享泊位,项目完成数量超额完成全年任务指标,并选择其中部分典型项目对社会开展宣传推广,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同时,为完成“十三五”任务指标要求,我委已督促各区政府全面制定发布了区域停车共享实施办法,其中包括“十三五”期间的分年度实施计划,将结合每年度工作开展动态梳理停车资源共享利用项目清单,并督促各街镇具体实施项目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