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委对“关于进一步加强新能源公共交通及分时租赁推广运行的建议”的答复情况

来源:bgs 2018-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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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发展新能源车是贯彻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战略,建设“便捷、高效、绿色”综合交通体系的需要,对减少交通污染排放具有重要作用。市政府、市各相关部门一直高度重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分时租赁发展及充电设施建设工作,统筹考虑上海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综合交通发展政策,坚持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相结合,有序推进新能源行业发展、网络体系、服务体系建设。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推进新能源公交车的发展

本市鼓励和支持纯电动公交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公交车等各类新能源公交车的发展,其中中心城区和郊区新城以发展纯电动公交车为主,将加快实现公交的“零排放”。2016年市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深入推进本市新能源公交车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本市新能源公交车的发展目标、技术路径,并按照不增加公交企业负担的原则,制定了相应的购车补贴和运营补贴政策。公交企业购买新能源车,在国家财政补贴的基础上,根据不同车型给予市财政补贴支持。在享受国家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贴的基础上,市财政再给予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贴,主要用于支付使用新能源公交车产生的新增运营成本。公交企业获得的运营补贴只能专款专用,全额用于新能源公交车的运营。另外,经与电网协商,为新能源公交车提供服务的集中式充电设施用电,在2020年前免收基本电费,鼓励公交企业使用谷电。截至2017年底,本市已投放各类节能和新能源等环保型公交车7766辆,在用新能源公交车达到5420辆。按照交通运输部要求,每年新增及更新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车比例,2018年达到70%,2019-2020年达到80%以上。预计至2020年,全市新能源公交车使用规模达到10000辆,应用比例达到60%以上。下一步我们将积极会同相关部门,不断提高新能源公交车车辆技术要求,做好公交充电设施建设协调工作,积极试验快充等新技术的应用,保持每年更新新能源公交车的占比在80%以上。

二、推进分时租赁行业发展

发展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业体现了绿色出行和共享经济理念,是“互联网+汽车租赁业”的实践,我们一直积极支持有关企业扩大经营网络、提升服务质量。2017年是分时租赁业务规模显著增长的一年,截止至2017年底,本市分时租赁上线网点超过4700个,上线分时租赁专用桩数量超过2万个,投入运营车辆超过7100辆,全市注册会员人数超过88万,月有效订单65.8万单。2017年,全市新增分时租赁网点超过2500个,新增分时租赁专用车位1.1万余个,分时租赁网点数量较去年翻了一倍,注册会员及有效订单数量是去年的三倍多。

一是较早发布指导意见引领行业发展。早在2016年2月,上海市人民政府就发布了《关于本市促进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沪府办[2016]13号),明确坚持以纯电驱动为新能源汽车发展的主要战略取向,促进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业发展,满足市民多样化的出行需求。至2020年底全市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服务网点超过6000个,纯电动车超过2万辆,充电桩超过3万个。二是加大分时租赁政策服务力度,给予新能源专用额度支持。根据《交通运输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小微型客车租赁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正在编制小微型客车分时租赁管理的相关实施细则。作为综合交通体系个性机动化出行方式之一,将坚持规范有序、安全为重、科学发展的原则,在实施总量动态调控的基础上,根据企业上牌率、车辆周转率、车辆日均使用强度以及企业规范经营、安全监管等相关指标,对额度发放予以统筹考虑,优先保障纯电动车辆额度需求。另外,为进一步促进行业发展、支持新能源车辆推广应用,对分时租赁企业购买新能源车给予地方购车补贴支持;对分时租赁专用充电设施给予建设和运营补贴;支持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服务平台建设,给予企业平台建设补贴。三是政府积极助力企业布点,协调资源支持分时租赁网点建设。支持政府机关、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机场、铁路等对外大型交通枢纽和P+R停车场,免费提供一定数量的停车位,用于分时租赁企业服务网点建设。以公车改革为契机,加强机关内部网点建设,在实现市区两级政府网点互联互通的基础上,继续扩大服务覆盖,为公务系统的绿色出行提供新的途径。积极协调国资委、卫计委、教委及各区交通主管部门,推进分时租赁网点建设,鼓励企业与商场、酒店、旅游景点、商务楼宇等经营业者对接,探索合作共赢的商业模式。四是加强宣传扩大知晓度,不断培育分时租赁市场。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渠道开展行业正面宣传,结合“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主题活动进行专题宣传,电视媒体、社会公众等对分时租赁模式关注度明显提高,共享经济理念深入人心,分时租赁使用用户逐渐增多。

三、推进充电设施建设和网点布局

大力推进本市充电设施规划建设,是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战略,建设“便捷、高效、绿色”综合交通体系的客观需要,是完善上海城市基础设施体系、方便人民群众生活、促进城市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全市各层面一直高度重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充电设施规划建设工作,有序推进充电设施网络体系、服务体系建设。截止2017年底,本市累计建成运营各类充电桩近13万个,其中公共充电桩2.57万个,专用充电桩2.13万个,私人充电桩8.3万个,基本满足上海新能源汽车的充电服务需求。(全市新能源车辆约16.1万辆,全市车桩比水平约1:0.81)。

关于您提出的充电设施规划建设、运营补贴等方面的意见,我们已在各项工作中予以落实,并将继续努力推进上海充电设施的建设及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一是2015-2017年,出台多项政策支持行业发展。2015年5月出台《上海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暂行规定》,明确了建设原则、建设主体、建设办法、政策支持和职责分工。2016年4月发布《上海市鼓励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发展扶持办法》,继续对符合要求的公用和专用充电设施建设进行补贴,并增加了按用电量的运营补贴和企业平台的建设补贴。根据扶持办法,2016-2017年本市已拨付补贴资金超过1.3亿,其中2016年6997万元,2017年上半年6932万元。2016年8月,市交通委联合发改委等七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管理的通知》,在2015年《暂行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本市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管理的相关要求。二是加强规划指导,加大建设力度。市交通委牵头组织编制并形成了《上海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经市政府同意后正式印发并向社会公布。根据规划,至2020年底,本市充电桩总量应不少于21.1万个,满足26.3万辆新能源汽车的充电需求。规划同时提出,本市公共充电桩与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1:7,外环以内地区及新能源重点发展地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小于0.9公里,其他区域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小于1.5公里的充电服务总体要求。三是严格落实专项规划配建标准。根据《专项规划》及《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管理的通知》(沪交科〔2016〕859号)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充电设施建设管理,保证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筑项目配建停车场(库)及公共停车场(库)严格执行最低配建要求,支持在最低配建比例基础上增建充电设施。新建住宅应100%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新建办公、商业等公建配套停车场应按照10%-15%的要求配建到位,新建停车换乘停车场建成充电车位应不少于总停车位的15%,新建高速公路服务区应配建至少8个直流快充桩。既有停车场(库)根据专项规划确定的建设要求,按照“安装条件统一规划预留、充电设施按需分期建设”原则,在停车泊位上增建充电设施。

四、加强新能源汽车的科研投入

结合本市新能源汽车企业研发创新能力与技术路线选择,市经信委新能源推进办在上海市新能源汽车专项资金项目中,支持申龙、蓥石等整车企业相关产品研发与产业化,支持捷新、杉杉、中兴派能、鼎研等动力电池企业在高性能材料、系统、梯次利用等领域的产业化与技术示范,支持精进、联合汽车电子、上汽变速器等电机及控制系统企业的智能制造、产能提升、产品开发等项目。未来将进一步加强新能源车辆、电池系统等方面的科研投入,提升新能源汽车产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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