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委对“关于加快实施淘汰上海市国三柴油车的建议”的答复情况

来源:bgs 2018-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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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较早意识到国三柴油车污染严重性,并相继出台了治理措施。您提出的关于扩大国三柴油车限行区域,加强外牌车辆协同监管,实施财政补贴等建议很好,也是我们将要继续努力的方向。为解决国三柴油车污染问题,我们从主要矛盾入手,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国三柴油货车限行

从排放来看,国三柴油货车尾气中的颗粒物和NOx排放是机动车影响PM2.5的主要因素。据环保部门测算,一辆重型国三柴油货车的颗粒物排放相当于200余辆小汽车的排放,本市国三柴油货车的NOx排放约占机动车排放总量的40%、一次颗粒物排放约占机动车排放总量的50%。自2015年11月1日起,本市通过调减中环以内通行时间,加大对高污染货车治理力度,引导货运企业加快更新高污染货车,不断提高中心城区货车排放标准。政策实施以后,进入限行区的国三柴油货车将面临交警部门扣3分罚200元的处罚。根据上海电子警察监测数据显示,闯限的高污染车由2015年底1600车次/周,降至目前200车次/周。此外,公安、环保、交通三部门开展现场联合执法,2017年共查处高污染车闯限约3200件;道路遥测机动车尾气排放12.5万辆次,查处排放超标车辆2400余辆。

二、加装尾气净化装置

2015年以来,本市投入约4.8亿元,对本市在用国三柴油重型车辆加装了尾气净化装置,其中国三柴油公交4600余辆,国三柴油集卡1.1万辆,几乎全覆盖了本市在用国三柴油公交与集卡。加装尾气处理装置后,国三柴油机台架排放检测的CO、HC、PM排放应满足重型柴油机的国Ⅴ排放标准,整车车载道路排放测试(PEMS)结果须降低颗粒物排放90%以上、一氧化碳排放40%以上、碳氢化合物排放50%以上。此外,政府对尾气净化装置的质保提出要求,质保期不低于所安装车辆的使用期或4年。在质保期内,尾气净化装置供应商必须保证所安装的设备正常使用,并承担期间产生的维护保养费用。据环保部门测算,上述国三柴油车加装尾气净化装置,每年可减少尾气颗粒物排放约8000吨。

三、异地协同管理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机动车异地环保协同管理,由上海市牵头搭建了“长三角区域机动车环保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区域平台”)。区域平台采用区域、省、市三级架构方式,各省建立统一的省级机动车环保信息平台(以下简称“省级平台”)。区域平台与各级平台通过互联网VPN专线方式互联,并进行数据交换。省级平台与省内各市的机动车环保信息平台进行数据交互。各省(直辖市)通过平台,可实现长三角区域内机动车环保信息数据交换、汇集、统计、分析、查询以及异地数据审核等功能。该平台汇集了长三角区域所有黄标车及部分老旧车车辆数据,现已初具使用功能。依托上述平台,本市逐步将外省市籍车辆纳入执法监管范围,实施同等限行要求。下一步,我们将利用长三角大气污染联防联治工作平台,推进区域内车辆信息共享,加强异地执法监管力度。

四、政策引导

在限行、加装尾气净化装置等政策实施同时,本市前期配套了提前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的补贴,该项补贴共发放了22亿元,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46万辆。下一步将根据本市国三车辆淘汰工作要求,积极研究提前淘汰补贴政策。

为扶持新能源货车发展,根据2016年市交通委、市公安局交警总队《关于支持本市新能源货运车推广应用的通知》,我市交警部门已结合货运汽车通行证管理工作,对纯电动新能源货车予以政策倾斜,以鼓励有需求的单位更换新能源货运车。消费者购买纯电动和燃料电池汽车用于营运,涉及行业许可管理的,本市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在现有管理规定构架下,优先发放相关专用营运额度,截至目前本市已发放了13000张新能源货车额度。

五、提升油品品质及新车环保标准

本市持续提升油品及新车标准:2013年11月本市全面实现了国五汽、柴油的供应,2014年5月1日本市公交、环卫、邮政行业车辆提前实施了国五柴油车排放标准,2016年4月1日本市实施了轻型柴油客车国五标准,2017年1月1日本市实施了重型柴油客车国五标准,2017年7月1日本市实施了重型柴油货车国五标准。目前,本市正积极酝酿提前实施新车国六排放标准和国六油品使用,条件成熟时将及时公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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