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委对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88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来源: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2020-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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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部分时段扩大沪C牌照家庭小汽车通行范围的建议”的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本市根据交通发展规划、道路通行条件、道路交通管理和环境保护等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机动车拥有和使用调控措施。其中,中心城根据《上海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拍卖管理规定》实施额度拍卖政策,以拍卖方式向社会投放非营业性客车额度。关于远郊区,由市公安局发布《本市道路禁止通行、限制通行规定》,开放“沪C”号牌机动车注册登记,允许在限行范围内行驶。通过建立“沪C”号牌机动车管理制度,实施区域差别化管理,有效分担了额度拍卖政策压力,分流了中心城小客车增长数量,起到了积极作用。

随着城市建设不断发展,本市中心城路网容量将逐步达到饱和。为缓解道路交通通行压力,需要引导小客车有序增长和合理使用,并推动个体化机动交通向公共交通方式转移。若放开现有“沪C”号牌机动车通行范围,一方面会对中心城道路交通通行状况产生影响,不利于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和减少大气环境污染等工作的有序推进。另一方面,注册登记“沪C”号牌机动车时,事前已告知车主通行范围等政策规定,若事后调整通行范围,会打破政策的连贯性,引起社会对政府公信力的质疑。同时,也会破坏客车额度拍卖等平行政策之间的平衡性,进而产生新的社会舆情。因此,不宜对现有通行政策做原则性突破,而是应当通过引导小客车合理使用,逐步降低使用强度,保持道路交通服务水平的总体可控。

上海作为一个超大型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提高公共交通服务水平,是缓解交通拥堵、解决交通难题的根本出路和有效举措。目前,对不同号牌车辆实施差别化管理政策也是为公共交通建设与发展赢得时间和空间。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努力发展和完善公共交通体系,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和远郊区各类交通方式的有序衔接,提高公共交通吸引力,满足市民公交出行的实际需求,吸引个体出行逐步向公交出行转移。同时,有关职能部门也将根据道路交通管理实际,结合绿色交通理念,注重人车协调发展,合理配置道路资源,不断研究和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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