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委对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35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对上海公共设施适老性改进的几点建议”的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公共厕所的改进措施
一是根据老年人、残疾人士的实际需求,本市于2017年修订颁布了《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DG/TJ08-401-2016),该标准对公共厕所内的“助力扶手”等助老助残设施的设置进行了规定。2019年,为了加强环卫公厕设施设备的配套更新力度,大力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市绿化市容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提升本市城市精细化保洁水平的通知》,明确厕位完善安全扶手要求,将加装厕间扶手列入了本市工作计划,并进一步提高盲道、轮椅坡道、扶手抓杆等人性化设施设备的设计、管理水平,提高使用便利性,提升环卫公厕服务水平。
二是加强环卫公厕的设施设备建设,不断完善环卫公厕的无障碍设施。本市一类、二类环卫公厕已基本配备了无障碍厕间(厕位),第三卫生间的数量也达到了500多座。本市环卫公厕内无障碍厕间(厕位)、第三卫生间内均设置坐便器,硬件条件较差的专人看管公厕也配置有方便凳。根据本市公厕的建设要求,今后每座新建的公厕至少要设一个带助力扶手的坐便器和一个无障碍厕间,以满足老年群体和如厕不便人士使用。如果市民如厕遇到困难,可在无障碍厕间(厕位)、第三卫生间如厕,寻求公厕管理服务人员的帮助。
三是结合公厕改建,逐步推进扶手加装工作。本市一些老旧公厕受限于厕间隔板材质的承压力不足,加装厕间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并且随着时间推移,牢固程度会进一步下降,加大安全风险,客观条件不适宜安装“厕间扶手”。这类公厕的“扶手”问题将在以后的公厕全面改建中逐步解决。
二、关于公交车辆的改进措施
一是完善公交车辆踏步设置,提高乘客上下车便捷性。公交车辆踏步的高度设计除考虑乘客上下车的便利性要求外,还须充分考虑车辆的通过性能,根据底盘的离地高度合理确定踏板离地高度。根据国家强制标准《客车结构安全要求》(GB13094)规定,公交车第一级踏步最大高度为380mm。上海市地方标准《公交客车通用技术要求》(DB31/T306)规定,本市低入口或低地板公交车一级踏步高度不超过360mm。同时规定了车辆底盘最小离地高度要求。本市道路桥隧较多,公交车辆一般停放在多层车库,如车辆底盘高度设置过低,将造成车辆上下坡时底盘与地面的刮擦,同时降低车辆过障碍能力,形成安全隐患。为降低车辆停靠时的离地高度,本市高等级车辆配有“侧跪功能”,即车辆停车时单侧(靠客门边)可下降踏板高度80mm左右。
二是根据市民反映情况,不断改进车内设施布置。2018年第一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前本市投放了一批新型新能源公交车试用,根据试用反馈情况,已对车内设施作了相应改进,具体有:
(一)关于前轮罩上的母子座。受车厢布置限制,前轮罩位置设置一个单人座(尺过长宽高420×420×650mm)有余地,设二个座椅则会影响车厢通道宽度。为充分利用车内空间,当时折中安排了一个母子座,主要考虑给带儿童的乘客和体型较胖者乘坐,但推出后社会反响不佳。因此,在后续车辆上取消了母子座设置,统一恢复为标准单人座。
(二)关于车辆拉手。本市公交车辆拉手布置的总体原则是乘客在车厢任何站立处都能方便拉住拉手或扶手。该批试点车辆的拉手设置较少,在实际营运中不能满足市民乘坐需求,我们在听取广大乘客意见后,己要求生产企业做了改进。
(三)关于乘车信息显示屏。目前我们正根据乘客反映和车辆技术进步,完善车内显示屏的显示内容,在车厢中部或后部的显示屏上增加显示站点信息,并尽量采用显眼大号字体和字色,这些要求己纳入正在修订的地方标准《公交客车通用技术要求》,作为标准在行业内统一实施。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努力,通过设施设备的不断完善,管理服务的不断提升,为市民和游客提供更人性化的公共服务,更好地满足全社会的生活、出行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