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委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0170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2021-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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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理行人步行道设施,减少市民行路难的建议”提案的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正如您在提案中提到的,人行道上除了七类八类设施外,还有各类设施挤满了人行道,包括行道树、路灯、电线电缆杆、电话亭、变压器等电讯设施、垃圾桶、书报亭、宣传栏、标志标牌、红白栏杆、非机动车停放点、井盖、禁车柱、信号灯等约五十余种设施,涉及交通、住建、绿容、电力、信息、公安、水务、街道、消防等十几家主管部门。

《上海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2010年修正)第二十七条规定:“禁止擅自占用城市道路人行道(以下简称人行道)设置各类设施。”规定了七类八类占用人行道设置位置需征求市道路管理部门的意见,并规定“占用人行道设置公共交通站亭、出租车扬招牌、电话亭、书报亭、非机动车停放亭(点)、阅报栏、流动厕所等设施的,应当在宽度大于三米的人行道上设置,且应当保证设置设施后的人行道通行宽度不小于一点八米。”但是现在人行道上新的设施类别已经超出七类八类设施。

2020年,国家住建部曾经发文《关于开展人行道净化和自行车专用道建设工作的意见》(建城〔2020〕3号),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聚焦群众步行“走不通、不安全、不舒适”等突出问题,开展人行道净化专项行动,使人民群众走得通畅、走得安全、走得舒适。我市人行道空间净化主要是结合架空线入地、道路大中修养护、道路改扩建等,对人行道设施进行合杆合箱合井,拆除不规范设置的隔离设施,成效比较明显,作为典型案例受到国家住建部的推荐。

一、建议采纳情况

(一)建议对人行道进行整治

一是对违规侵占人行道、盲道不连贯等问题的整治。对于盲道不连贯问题,2018年,市交通委在现有规范基础上,编制了《上海市城市道路精细化管理导则》,规定宽度不低于1.8米的人行道都要设置盲道,盲道设置要求达到连续、贯通、标准,第一轮精细化行动已经完善了300公里盲道设施,第二轮拟继续完善200公里左右的盲道。2021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上海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和管理办法》,从规划、建设、验收、监督管理等方面对盲道、无障碍设施设置提出了具体的要求。近期,我们将结合《办法》的实施,开展人行道及其附属设施综合整治。本轮整治目标是消除中心城区城市道路主次干道人行道、郊区城市道路主干道人行道松动、翘起、破损、沉陷等问题,基本消除其他城市道路人行道此类问题。同步完善人行道盲道,通行空间大于1.8米的人行道100%设置盲道;对于非机动车侵占人行道的问题,我市坚持按照“总量控制、备案管理、动态调节”的总体思路,根据“真实车辆、真实需求、供需平衡”,依托信息平台开展牌照管理和数据监控,通过开展质量服务考核实施额度动态调节。去年,市城管执法部门共依法查处乱设摊案件2.8万起、取缔6.1万余处。今年《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正式颁布,从立法的角度对于共享单车挤占人行道等问题,由城管执法部门加强执法,同时要求共享单车企业及时清理车辆。

二是提高人行道平整度整治。我市目前人行道总面积约2461万平米,每年我委都组织开展提高人行道平整度、舒适度的专项整治行动,日常养护维修率8%左右。今年人行道整治主要聚焦提高人行道平整度、舒适度、通行空间,通过更换人行道板砖、加强人行道基层强度、要求湿法施工作业等举措提高平整度,同时在更换人行道板砖的同时,推广应用较大尺寸的人行道板砖,提高人行舒适度。我委将每年持续推进人行道及其附属设施整治工作。

(二)建议制定人行道全要素管理办法

为规范本市人行道空间全要素管理,从优化设施配置和明确各类设施的归口管理出发,我委与市住建委正在拟定《人行道设施全要素管理办法》,拟对全市的人行道设施进行设施量普查,梳理人行道上各类设施,纳入全要素管理平台,接入“一网统管”,并与城市网格化管理信息平台、城管执法管理信息平台等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协同管理。您的建议对于我们拟定该办法有重要的推动和参考意义。

(三)建议对人行设施进行适老化改造

我委对人行设施适老化改造的重点是围绕人行道无障碍坡道改造、人行道加装休息座椅、人行天桥加装电梯等。无障碍坡道改造方面,道路管理部门每年会结合人行道改造,对人行道出入口、小区出入口、上下街沿、交叉口等设置无障碍坡道。根据市残联2018年发布的《上海市无障碍城市发展报告》,市区人行道缘石坡道已基本实现全覆盖,部分区的人行道与车行道的衔接坡度改造成无高差衔接,例如静安的石门一路与南京西路交叉口,广场、人行道与车行道顺坡衔接方便了轮椅过街。黄浦区、徐汇区试点的一体化无障碍坡道更加方便快捷;人行天桥加装电梯改造方面,今年开始我们以“设置电梯为惯例,不设置电梯为特例”为原则,重点聚焦中心城区、交通枢纽周边、大型医院周边、主要商业区和大型居住区等重点区域的未安装电梯的天桥(含在建),并同步考虑无障碍出行的需求,能装尽装,开展人行天桥适老化改造。例如徐汇区枫林路天桥前后历经两年时间协调沟通建设加装了电梯。我委对人行天桥加装电梯适老化改造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到2022年底对31座人行天桥加装电梯实现“能装尽装”,第二阶段到2023年底对五大新城的9座天桥加装电梯实现“能装尽装”。

(四)建议开展人行道空间净化整治行动

人行道的空间净化整治主要是合杆合箱合井,优化人行道设施布局,规范人行道各类设施的设置管理,清理占路无主设施,拆除设置过多的隔离设施,加装禁车柱防止机动车占用人行道空间等,比较见成效的如黄浦区西藏中路合杆率达到100%,立杆减少68%,箱体减少59%,电话亭减少56%,隔离栏减少45%,各类标志标牌减少24%。我们近期将结合人行道及其附属设施整治,开展人行道空间净化整治,同时将以迎七一建党百年为契机,在龙华地区、衡复风貌区、南外滩、一大二大会址、人民广场、南京路商圈、一河两岸、陆家嘴商圈、世纪公园周边、进博场馆周边等十个重点区域开展道路隔离设施整治试点,形成示范效应。我委将同步会同市通信管理局、市绿化市容局、城管执法部门对您提到的打浦桥地区人行道空间净化、设施减量开展联合整治。

关于移除90%的街头电话亭的建议,是市精细化办在极力推进的事项,去年市主要领导组织召开了协调推进会,但目前市经信委和市通信管理局尚没有具体拆除计划;关于非机动车停放点减半的建议,非机动车停放点是由各区道路权属单位和街道划设,自行车停放区的设置必须要满足人行道通行空间大于1.8米,随着《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的出台,将加大对违规占道共享单车企业的处罚力度,同步严格控制共享单车的投放量;关于树穴与人行道齐平的建议,城市道路行道树的管养责任主体是市绿化市容部门,目前针对行道树的问题,拟定了《上海市行道树附属设施三年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将由市绿化市容部门、市住建委、市交通委等部门联合发文进行整治,目标是实现行道树盖板“平整、完好、美观”的目标。

二、下一步打算

我委将继续对标国际一流城市的水平,对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实施全要素建设、管理,联合市住建委、市绿化市容部门、城管执法部门、各区街道等开展人行道全要素整治行动。

(一)完善人行道养护管理相关标准和办法

在原市市政局编制的《上海市道路人行道设计指南》《上海市城市道路人行道养护作业管理规定》《上海市城市道路人行道养护标准化作业规则》等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上海市城市道路精细化管理导则》,提高、完善人行道地方设计、施工、养护、管理标准,编制《人行道全要素管理办法》。

(二)确保人行道连续畅通

清理占道行为。依法依规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全面清理违法占道行为,严格查处占道设摊、占道堆物、违法设置户外广告、店招店牌等违法行为;严控机动车占道停放,严管在人行道上施划机动车停车位,已经施划的机动车停车位要充分研究论证,确有必要的要加强规范管理,影响通行的坚决取消;规范设置人行道上的自行车停放点,合理确定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投放规模和停放区域,定期清运地铁出入口等重点区域损坏、废弃的租赁自行车;去除过度设置的交通护栏及固定停放车架设施;重点整治餐饮店、洗车店等沿街商户的违法占道经营行为,规范流动摊点经营行为。

保障通行空间。净化人行道通行空间,完善人行道网络,优化过街设施,提高通达性,提倡合杆合箱合井;对于人行道存量设施开展设施量普查,在人行道上设置的所有设施进行分类登记,注明产权单位,凡是无主违规设置的设施一律清除。凡是违规、不规范设置的设施,要求产权单位进行整改;人行道上新增设置的设施按照《上海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需经道路管理部门审核、备案,共同商定设置位置;优化人行道断面空间布局,合理利用行道树间、绿化带间设置非机动车停放点和休息座椅,有条件的城市道路断面,推荐环境友好的人、非、机同标高,通过绿化隔离自然分配路权;确保新建道路人行道通行空间不少于3米,对于有条件拓宽的人行道保障人行道不低于1.8米;推广使用隐形井盖,与人行道铺装无高差。完善人行道上盲道等无障碍设施,保障连续、畅通。

(三)确保人行道通行安全

完善安全措施。合理设置必要的隔离护栏、隔离墩、禁车柱等设施,推广应用电子监控设备,防止车辆进入人行道行驶;人行道上行道树树池表面与人行道平顺,不符合要求的予以改造;加强人行道上方牌匾、灯箱等悬挂物管理,防止发生坠落事故。

加强管养维护。严格执行《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加强人行道设施日常巡查和管理养护,及时排查和消除设施破损、路面坑洼、井盖缺失沉陷等安全隐患;统筹人行道地下管线建设,避免短期内重复开挖和长期占用人行道;建立健全城市道路破损举报、受理和处置工作机制,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

(四)确保人行道通行舒适

规范设施设置。按照相关管理条例、管理办法,加强人行道上各类设施管理,严重影响行人通行的设施立即予以处置、处罚,闲置和废弃的设施要予以归并和拆除,不符合节约道路空间要求的设施要逐步规范;推行“多杆合一”“多箱合一”“多井合一”,集约设置人行道上各类杆体、箱体、地下管线等,逐步将人行道上各类设施有序布置在设施带中;推动人行道上方电力、通信等架空线入地。

改善步行环境。结合道路大中修、日常养护、架空线入地等工程,进行人行道板砖翻修、更换,加强人行道基层强度,逐步消除人行道板砖松动、碎裂、缺损、不平等问题;推荐采用行走舒适的大尺寸人行道板、现浇人行道,在通行空间大于三米的人行道上提倡布设休息座椅;推动人行道周边口袋公园、迷你花园等建设,有条件的区域适当配置休憩设施、雕塑小品等,提升人行道空间品质;釆用满足步行要求的照明方式,消除暗区盲点,改善人行道夜间照明。

我委将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建立健全多部门协调推动人行道全要素整治工作机制;依托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将人行道附属设施管理信息接入“一网统管”平台;强化督促指导,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感谢您对人行道通行环境和道路设施精细化管理工作的关注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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