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委对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08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关于加快建设公共机动车充电桩的意见建议”的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收到代表建议后,我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房屋管理局等部门对建议内容进行了认真学习和研究。我们总体上赞成您提出的加快本市公共充电桩建设的建议,也已经开展了相关工作。近年来,本市按照“打造智能有序、慢充为主、应急快充为辅的居民区充电网络,打造适度超前、快充为主、慢充为辅的城市公共充电网络”的总体思路,加快充电桩布局,分别满足私人新能源汽车、运营新能源汽车的发展需要。“十三五”以来,本市公共桩、专用桩迅速发展。截至2020年底,公共、专用充电桩总量已达到10.7万根,全市各类充电桩总量37.7万个,车桩比1.1:1,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市级平台已接入140家运营商,同比增长率44%。公共桩、专用桩年充电量持续跳跃式增长,2018年2亿度、2019年4.02亿度,2020年达到6.06亿度,同比增长50%。采取的主要措施和做法有:
一、优化政策引导健康发展。2013、2016、2020年本市先后出台了三轮支持政策,实现了从侧重设备建设补贴到运营补贴的转变,新一轮政策采用考核等效利用小时数、在线率、故障率等核心指标,评级星级站点,差异化发放运营补贴的形式,鼓励运营企业加强科学建设、规范运营管理,提高公共充电设施使用率,实现有序、安全、便捷充电。
二、加强规划、标准顶层设计。制定了《上海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标准》等文件,明确本市公共停车场(库)充电桩建设要求。在此基础上,新型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已纳入了市政府发布的《上海市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2020-2022年)》,三年内新建10万个电动汽车充电桩。
三、聚焦行业痛点出台实施意见。针对现阶段反映较多的设施布局不完善、找桩难、充电桩故障、油车占位等问题,2021年3月12日,市交通委会同8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公共和专用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小区、公共停车场库的充电桩配建要求,提出了公交充电桩共享开放,专用充电车位设置等要求,持续强化经营企业建设管理监管。
四、强化平台服务功能。2016年,本市建立上海充换电设施公共数据采集与监测平台作为公共、专用充电设施管理的市级平台,履行公共服务职能,实现了对全市公共、专用充电设施的位置查询、定位导航、收费标准及使用状态查询及支付结算等功能。2019年,市级平台推出了“联联充电PRO”,整合全市服务质量好、响应度高的经营性快充站点,打通一网支付,分别针对出租车、网约车及纯电动私家车这类相对依赖公共充电服务的电动汽车用户,提供了更为精准的个性化充电信息服务。截至2021年8月底,“联联充电PRO”上线站点714个、直流快充枪10190个,快充桩使用率达到15.56%。
五、推进新能源出租车充电示范站建设。自2019年起,新增或更新的出租车将全部选用新能源出租车。为保障车辆的充电需求,市交通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提出2020-2022年每年新增15个新能源出租车充电示范站的发展目标。两年来,已推进约40个示范站建设,这些示范站的推出将通过规模效益帮助出租车驾驶员解决充电、休息、餐饮、如厕等困扰行业已久的老大难问题,同时将对社会车辆开放资源。
六、多措并举推进充电桩进小区。一是印发《上海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暂行规定》,明确在产权车位和经产权人同意的长期租赁车位上安装充电设施时小区物业的配合责任。二是通过政策引导,鼓励充电企业通过合同能源管理、分时共享等模式,推进小区充电设施智能化改造,建立居民区智能有序充电管理体系。三是结合美丽家园、旧小区综合改造、环境综合整治等工程建设,重点在中心城区(外环以内)开展为期三年的充电桩示范小区建设。示范小区按一定的公共服务、数量规模、规范管理要求,利用改造或新增的公共车位,引入第三方运营管理模式,探索解决小区充电难的新模式。目前,市发展改革委、市房屋管理局已组织评定了24个示范小区,并推进建设落地。
下一步,我们将工作中积极采纳各方的意见和建议,推进本市充电设施建设安全、有序发展,并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结合车辆发展,按照“快充为主、慢充为辅,先桩后车、适度超前”原则,开展“十四五”充换电设施总体规划编制。规划将进一步完善布局建设,重点推进经营性快充桩建设。
二是进一步加强公共停车场库充电设施的运营监管。建立僵尸桩清查治理制度。同时严格落实各类停车场库充电设施建设要求,开展快充设备功率折算和慢改快试点,鼓励快充设施建设,满足未来纯电动汽车大功率充电需求。
三是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等部门研究形成对全市住宅小区等房建项目配建的充电设施的闭环管理制度性文件,在建设、验收、使用等环节明确各方监管职责,推进新建小区充电设施预留条件建设落地。
感谢您对本市公共充电设施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