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委对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62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来源: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2021-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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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改善残疾人出行困难和安全问题的建议”的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委非常重视交通无障碍环境的改善,不断加强本市交通设施无障碍建设,全力打造“覆盖全面、无缝衔接、安全舒适”的无障碍交通出行环境。

一、前一阶段无障碍主要工作

(一)完善无障碍法律法规。由市残联牵头,多部门共同参与编制的《上海市无障碍环境建设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正式颁布,《办法》对公共交通无障碍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和养护都做了明确规定,对道路、人行天桥、公交车站等无障碍设施建设提出相关要求。

(二)提升交通基础设施无障碍配置水平。轨道交通已累计完成107座车站313处破损盲道整改,102座车站346处短距离中断盲道改建,87座车站盲道整体改建等工作,基本实现轨道交通车站盲道铺设连续不间断。道路交通2018-2020年完成人行道无障碍设施整治300公里。上海地区火车站不断完善无障碍设施,包括无障碍电梯、进出站无障碍通道、无障碍厕所、站台盲道、无障碍售票窗口等。新建或改建的邮轮、游船、城市轮渡(含三岛客运)码头必须满足无障碍要求,其它码头增设指引标志标识;2019年,我委下发《关于开展本市道路路面平整度及人行道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明确整治要求,要求在人流大的区域,适当降低踏步高度,加大踏步宽度,在人行道设置台阶处同时要求设置轮椅坡道。

(三)加大运输工具的无障碍更新改造力度。按计划投入更新低地板纯电动公交车、无障碍出租车,截至2020年底,本市有无障碍低地板公交车2400多辆,涉及线路179条,其中线路配车全部为无障碍低地板车辆的公交线路81条。在地铁列车采购,黄浦江游船、渡船的更新改造中,都明确无障碍要求,确保方便残疾人使用。

(四)提升交通出行综合服务水平。积极推进无障碍信息通用产品、技术的研发;提高交通的无障碍服务水平。优化公交车到站显示屏内容设置、增加轨道列车电子实时报站显示屏的覆盖率、在长途客运站设立残疾人优先无障碍购票窗口及绿色通道、在码头设立助老“爱心服务专员”等。

二、下一阶段主要工作

(一)设施方面,重点推进人行道、人行天桥、轨交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省际客运站、城市轮渡码头等场所无障碍设施的建设管理力度,保障无障碍衔接换乘和乘客安全便捷出行,提升无障碍设施建设水平。轨道交通今年计划完成5个无障碍电梯、自动扶梯、15个厕所改造;道路交通完成80公里盲道整治任务。开展人行天桥加装电梯专项工作从今年2月开始,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研究,以“设置电梯为惯例,不设置电梯为特例”,进行改造并符合无障碍出行的设施要求。

(二)设备方面,重点推进公交车、出租车、轨交车辆、城市轮渡无障碍设备的升级改造和指引标志标识的优化完善,继续加大无障碍交通工具的投放力度。新建或改建的邮轮、游船、城市轮渡(含三岛客运)码头要符合无障碍的相关标准。今年计划更新投放400辆无障碍公交车,投放100辆无障碍出租汽车。

(三)服务方面,不断优化机场、铁路、长途客运站等场所对残疾人的无障碍服务,在长途客运站、轮渡码头设立残疾人优先无障碍购票窗口及绿色通道,认真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宣传服务,不断提升整体服务水平。规范公交车停靠,靠近路边停直,在具备条件的道路,距离马路边石不超过50cm(交通运输部行业标准为不超过80cm-100cm),实现“一步蹬车”。

(四)执法方面,加强《上海市无障碍环境建设与管理办法》的执行,对损坏、擅自占用无障碍设施或者改变无障碍设施用途的,由交通、城管执法等部门依法执法,我委和其他职能部门将按照《办法》要求,继续加强监督。

(五)宣传与培训方面,我委将利用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介,开展无障碍交通出行宣传活动,提高社会认知度。进一步加强对公交、地铁、客运司乘人员无障碍设施的操作培训,督促各企业做好无障碍车辆设施日常维保工作,确保正常使用;针对残疾人乘客的特点及出行需求,进行安全行车、礼貌用语、服务态度等方面的培训,营造为老年人、残疾人出行服务的良好社会氛围。市公安局将持续加强对人行横道礼让行人,尤其是特殊人群的宣传引导,有效提升驾驶员安全意识,为行人安全过街提供有力保障。市残联将继续发挥群团组织代表服务作用,不断强化无障碍建设宣传工作,在全社会形成无障碍意识。

你们在建议中提出的“关于改善残疾人出行困难和安全问题的建议”,对残疾人出行、上海交通无障碍的发展具有很强的参考价值。我委将会同市残联、市住建委、市公安局、市道路运输局、公交、地铁等部门积极推动相关工作的落实,努力建设友善的公共交通和无障碍环境完善的城市!

感谢你们对本市交通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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