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委对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10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来源: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2021-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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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决中心城区‘停车难’问题的建议”的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本市停车难综合治理工程的总体情况

面对上海城市交通机动化进程的日益加快,机动车保有量的持续攀升,中心城区特别是老旧小区面临着停车供给严重不足的突出矛盾。去年,市委、市政府将停车难综合治理工程纳入16项民心工程,由市交通委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各区政府,聚焦老旧小区、医院在特定时段“停车难”问题,通过结合外部规划新建公共停车设施、鼓励利用周边资源开展共享、挖掘老旧小区和医院内部潜力开展新建等方式,建管并举、综合施策,计划到2022年推进全市创建100个停车治理先行项目,开工建设1万个公共泊位,并通过总结评估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截至目前,全市已累计创建64个停车治理先行项目,开工建设8300余个公共泊位,停车治理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二、关于重视停车场所建设的建议

1. 出台公共停车设施建设支持政策。2021年,市交通委联合十个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停车难综合治理配套支持政策的通知》,明确鼓励利用公园、绿地、高架桥荫、无法独立开发土地、人防工程、高压线下地下空间、既有未利用空间等建设公共停车设施的相关政策,要求对于储备土地以及城市更新、功能搬迁等腾出土地,应按照各区公共停车设施建设规划,预留一定比例用于公共停车设施建设。下阶段,市交通委还将结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意见的通知》,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出台本市贯彻落实的实施细则,进一步支持停车设施建设。

2. 完善道路停车场设置机制。目前,本市道路停车场的设置,是由属地街镇提出需求,公安交警部门会同交通管理部门,综合考虑道路交通运行状况、通行安全等因素,进行合理规划布设,各区交通管理部门进行现场收费管理,弥补配建车位不足造成的停车缺口。截至目前,全市共设置道路停车场3654处,泊位12万余个。下阶段,公安交警部门将会同交通管理部门进一步健全道路停车场设置的动态评估调整机制,确保兼顾停车需求和道路交通管理要求。

3. 试点建设新型立体机械车库。目前,市交通委正会同相关部门、相关区和单位积极研究、试点建设新型智能化立体停车设备,提高土地空间复合利用率,明确对于占用土地资源较少、空间利用率较高的新型机械式停车设施,可参照特种设备的施工安装及竣工验收流程执行,免于办理或简化办理建设项目审批程序。下阶段,将重点推进试点项目落地,跟踪评估试点项目实施效果,根据评估情况研究后续推广计划以及相关配套政策、市场化运作机制。

三、关于居民区拓展挖潜,增建停车位的建议

《上海市绿化条例》第三十三条明确,调整其他建成绿地内部布局,调整后的绿地面积不得少于原有的绿地面积。2017年,市房屋管理局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绿化市容局修订完善了《上海市居住区绿化调整实施办法》,增加了“以立体绿化的形式折补因地面绿化减少的面积”的内容。从老旧小区情况来看,虽调整困难较大,但仍可从实际出发,在各类构筑物(附属设施)屋顶或周边,采用立体爬藤、绿廊棚架等形式予以实施。此外,房管部门在本市旧住房更新改造中将增建停车设施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推进,在充分尊重居民意愿的前提下,有条件的小区通过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增建停车实施。

四、关于分时段错峰停车区域拓展的建议

2016年,市交通委会同七个委办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本市停车资源共享利用的指导意见》,在“十三五”期间大力推进停车资源错峰共享利用工作,连续三年列入市政府实事项目。同时,结合停车难综合治理民心工程,进一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停车资源共享利用工作,并通过市级公共停车信息平台推进在线电子签约工作。截至目前,已累计创建753个错峰共享项目(其中已上线在线签约项目145个)、提供3.49万个共享泊位,其中80%服务于周边住宅小区的停车需求。下阶段,将进一步细化公共停车平台内错峰共享项目的停放时间、收费标准,提供可供选择的不同套餐,提高停车资源供需匹配的精准度和便利性。

五、关于中心城区车辆管控的建议

针对中心城区交通拥堵的问题,市交通委正会同相关部门(单位)积极研究中心城区车辆管控方案,希望从车辆拥有和车辆使用两方面双管齐下,通过加强车辆额度管理、控制停车设施供给、调节停车收费价格等方式综合施策,减少中心城区道路交通吸引量,实现动静交通的平衡,提高道路通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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