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委对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33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关于进一步完善修订《上海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的建议”的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出租汽车是城市综合交通的一部分,是满足市民个性化出行的主要方式。90年代初,随着市民个性化出行需求不断增加,上海出租汽车行业经过不断探索总结,建立起一系列适应本市行业发展的服务和管理制度,使上海的出租汽车成为展现城市服务的窗口,也成为城市文化传承的重要“符号”。但随着社会不断进步,科技迅猛发展,行业传统的管理模式和服务方式渐渐无法满足市民多样化的服务需求,行业亟需对现行的行业法规进行修订,对行业重新定位,促进业内不同业态的融合发展,调整现行管理和服务模式,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服务水平,形成竞争公平、富有活力、体验良好的行业环境。
一、修法过程公开透明且具开创性
自启动《上海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修订工作以来,我们组织召开了多场修法座谈会,听取巡游车企业、汽车租赁企业、网约车平台经营者、巡游车个体工商户、驾驶员代表的意见,就行业的目前现状和未来发展等问题进行了充分讨论和调研。多次听取行业内专家、人大代表、法律专家的意见,切实采纳合理建议,开门立法,科学决策,维护行业内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利益。同时,基于网约车的经营形态涉及多部门监管协作,此次修法中还打破了部门的立法桎梏,整合横向部门管理资源,形成监管合力共同维护好出租汽车市场经营秩序。
二、充分赋责以发挥行业协会作用
在2016年出台的《关于本市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特别是在优化企业经营模式和驾驶员收入分配方面,鼓励建立企业、协会和驾驶员的平等协商机制。这项工作在2020年和近期的疫情期间发挥了较大作用,通过行业协会的牵头,企业纷纷响应,在疫情严重期间,为驾驶员减免承包指标金,保证驾驶员基础生活收入,在行业稳定方面起到重要作用。近年来,行业协会积极推动行业健康发展,在进博会、花博会、建党100周年等大型活动期间,发起行业倡议,提倡行业驾驶员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以良好的形象做好出行保障工作。2021年,行业协会正式成立网约车分会。自此,行业协会覆盖出租汽车行业三个板块,代表全行业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共同利益。
因此,我们一直注重与行业协会保持密切联系,充分给予行业协会行使自律自治权利的空间。在行业立法及政策指定过程中,主动倾听行业协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参与行业协会提出制定的行业团体标准,做好政策指导和交流互通。后续,拟在《条例》中继续增加行业协会的职责和作用,共同探讨规范网约车经营和驾驶员权益维护等问题,充分发挥协会在市场竞争中的代表作用。同时,也邀请行业协会、行业工会共同参与市总工会推出的“户外职工爱心接力站”的应用场景拓展,将行业的“司机之家”融入“爱心接力站”的项目中,会同公安部门在站点周边增加划设临时停车位,进一步缓解驾驶员“三难”问题,保障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联合执法常态化精准化多元化
市交通执法部门依托跨部门联席工作会议机制,近年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2021年全年全市共完成20次统一联合整治行动,查处非法网约车案件9206件,查处网约车平台违法案件1204起。同时,不断创新执法手段,点面结合,精准打击,提高执法效率。
一是协同合作,精准打击取得成效。依托联席会议机制对高频接单、屡教不改的违法行为重拳出击,通过智慧公安、监管平台等数据,结合机场视频监控,自发开展非现场执法工作,取得了明显的管控效果。同时,会同交警部门、保险公司针对高频接单同时又未购买非营运车辆商业险的非法网约车实施查处、抓捕和拒赔的三方协同施政,司其职、联合惩戒,多角度震慑违法行为,促使本市网约车行业合规化发展。
二是追本溯源,整治工作常态高效。从日常执法数据定期分析各网约车平台经营动态,发现可能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形,联合市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进行平台数据抽查、台帐比对,对网约车平台资质、疫情防护、合规运营、车辆及驾驶员数据上传等方面开展专项查处工作。对确实存在违法违规经营情况的平台进行查处,并通报至行业和联合监管部门,夯实平台企业的主体责任,规范网约车平台企业经营行为。
三是立体宣传,营造正面舆论环境。通过新闻媒体多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多次通过电视、报纸、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和渠道,正确引导舆论,不断提高行业执法监督的影响。同时,市联席办根据整治非法客运年度宣传工作方案,牵头各区联席办,开展了“进商圈”“进枢纽”等整治非法客运主题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下一步,我们拟在《条例》修订中继续固化现行的有效执法手段,对各部门的监管职责给予进一步的明确和细化,对联合执法的机制和联合惩戒的方式给予法律支持,有效保证执法的精度和力度,与日常行业管理形成全闭环,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四、科学分析适时启动总量调控
自“十四五”初始,市交通主管部门就启动了出租汽车行业核心指标和动态调控模型的研究,拟结合特大型城市的客流特点以及本市坚持公交优先的交通发展原则,建立符合城市特点,可操作性较强的总量调控方式。经过两年的分析和多方论证,行业核心指标模型已基本建立。通过模型分析,行业的总量确已接近调控阙值。我们正结合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会同有关研究机构、行业专家和社会学者,对行业核心指标模型进行进一步的多维度论证,增强核心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通过服务质量考核评估、限制转租经营行为、增加车辆所有人违法成本等手段,降低个人从事网约车的意愿,并适时启动行业总量调控。
《上海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是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发展和监督管理的重要法律工具。我们将始终保持严谨、务实、开放、创新的态度,听取各方的意见和建议,不断优化和完善条款,全力推动《条例》的修订和出台。
感谢您对上海交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