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委对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1000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逐步探索‘五个新城’地区高速公路免费或优惠通行的建议”提案的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本市公路发展始终坚持“以非收费公路为主,以收费公路为辅”的原则。自1988年沪嘉高速公路建成通车以来,上海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国情市情,积极探索创新公路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体制和高速公路与普通公路统筹发展的新机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基本建成以高速公路为主体的收费公路网络和以普通公路为主体的免费公路网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保障与支撑。
近年来,本市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在清理、整合、规范各项通行费减免事项的基础上,积极研究实施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通行费优惠政策措施,如:规范高速公路起始路段收费管理、推行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机制等,为提升本市高速公路通行效率、降低市民出行成本、促进物流降本增效提供了有力支撑。此外,本市部分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减免高速公路通行费,如:S2小客车免费通行政策、金山部分高速公路收费口之间小客车优惠政策等,既保障了本市高速公路路网的可持续运营,又降低了社会通行费用,具有一定借鉴意义。
目前,高速公路收费收入主要用于偿还贷款及利息、承担运营养护费用。如果直接减免高速公路收费,一方面,将大幅影响正常运营、养护、还贷等资金需求,需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来落实补偿金额。另一方面,实施高速公路免费政策,也将导致流量激增,服务水平显著降低,大幅影响通行质量,需平衡考量。
根据《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五大新城将打造成为“长三角城市网络中的综合性节点城市”,集聚百万人口规模、形成独立综合功能,将更加注重新城交通出行内循环需求。如新城内部有高速公路通行优惠需求,可由相关区参考上述金山区优惠政策做法,进行可行性研究。
交通本身是个复杂的系统,又受到社会、经济、文化等外部因素影响,制定政策需从多角度综合考虑、予以权衡。上海作为一个特大型城市,发展公共交通是解决市民出行特别是通勤出行的唯一出路,其他国际大城市的发展实践向我们有力地证明了这一点。按照《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上海市综合交通发展“十四五”规划》要求,上海将继续坚持公交优先原则,完善公共交通为主体、各种交通方式相结合的多层次、多类型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
你们的意见充分反映了进一步完善高速公路收费机制的建议,我们将予以充分重视。我们将统筹考虑社会、经济、文化等多方面因素,会同市相关部门探索研究五大新城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的可行性政策,在兼顾高速公路通行效率的基础上,降低五大新城通行成本。同时,根据国家规范收费公路的要求以及上海社会各界对本市收费高速公路的意见建议,加快推进上海市干线公路网的建设,完善高速公路和干线公路并存的多通道路网布局形态,提升新城的交通服务水平,加强与中心城的快速联系,一方面保证交通运营的可靠性,另一方面干线公路功能的层次性也为市民出行提供多样化的选择。
最后,衷心感谢你们对我委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