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委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0556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2023-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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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大支持力度,更好为民办实事,推进上海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助力双碳目标实现”的提案的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收到该提案后,我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绿化市容局对提案内容进行了认真学习和研究。我们总体上赞成你们对推进上海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的相关建议,近年来,我们根据《上海市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实施计划(2021-2025年)》提出的“到2025年,公交汽车、巡游出租车、党政机关公务车辆、中心城区载货汽车、邮政用车全面使用新能源汽车,国有企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环卫车辆新能源汽车占比超过80%,网约出租车新能源汽车占比超过50%,重型载货车辆、工程车辆新能源汽车渗透率明显提升”发展目标,积极推进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发展,加快公用和专用充(换)电设施建设。截至2022年底,全市累计投放各类新能源公交车1.5万辆,新能源公交车占比已超过85%;出租行业累计更新纯电动巡游出租汽车超过2.2万辆;城市配送领域小型货运车新增额度仅向新能源车开放,累计投放纯电动小型货运车2.3万辆;新增或更新4.5吨以下邮政车辆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累计发展近1千辆;累计建成各类充电桩69.7万个万根,其中公用和专用充电桩约14.5万根,累计推出出租车充电示范站54个。

与此同时,本市在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发展和充电桩建设过程中也存在一定的不足,例如重型载货车辆、工程车辆的新能源汽车渗透率不足、新能源环卫车推进较慢、中大型车辆的充(换)电配套匮乏等。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委员们提出的意见建议,积极争取相关扶持政策,完善本市公用、专用充(换)站点的布局建设,加快推进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申报试点城市

根据2023年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关于组织开展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配合市经济信息化委做好试点城市的申报工作,并按要求在试点期间显著提高公共领域新增及更新车辆中的新能源汽车应用比例(城市公交、出租、环卫、邮政快递、城市物流配送领域力争达到80%),加快建成适度超前、布局均衡、智能高效的充换电基础设施体系。同时,我们将积极争取本市财政、发改部门支持,拓宽财政资金来源渠道,力争形成支持本市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的专项政策。同时,争取国家相关政策支持,努力推进本市项目纳入中央基建投资补助范围。

二、完善支持政策

一是在市发展改革委、市绿化市容局、市财政局制定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新能源环卫车推广应用的扶持政策》基础上,抓紧研究市属环卫车辆的扶持政策,力争通过提高新能源环卫车养护作业单价的方式推进市属环卫车辆新能源化发展;二是结合国四车报废更新,积极与发改、财政等部门沟通,争取对淘汰旧车且购买新能源货车的车主增加购置补贴和运营补贴支持,调动企业使用新能源车辆积极性;三是市交通委会同市公安局交警总队优化《货运汽车通行证》发放规则,进一步向新能源货车倾斜,给予通行便利。

三、加快配套建设

一是市绿化市容局正抓紧编制《上海市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年)》,将充电设施配置要求纳入专项规划,明确选址要求,及时启动建设;二是积极鼓励公交充电站在满足公交车辆充电需求的基础上,闲时开放共享,“反哺”社会车辆充电,并在政策上支持开放共享的公交充电桩提升25%运营补贴上限电量。目前,本市已在部分公交停保场开展了公交、出租复用充电站的试点,浦东新区正推动6个公交充电站在白天部分时段向新能源环卫车辆共享开放,后续,我们将视试点情况进一步扩大公交充电站共享规模,优先为环卫车、物流车提供充电服务;三是参考出租车充电示范站建设模式,在全市规划建设若干个中重型车辆充(换)电示范场站,满足环卫车、重型货车对大功率、大车位的充电需求。

四、创新管理模式

一是鼓励车辆销售企业、金融机构开展“以租代售”商业模式,降低终端用户使用顾虑,支持租用车辆企业依法获得运输经营资质或条件;二是鼓励通过行业协会、联盟团体等社会组织,梳理行业中小企业购车需求,通过批量集采形式降低车价;三是配合市生态环境部门开展新能源汽车碳普惠方法学研究,探索绿色积分在公交、出租、环卫、货运等公共领域的应用,帮助减碳企业获得实惠;四是支持在文明工地评选、行业质量考核等环节,向使用新能源车辆的企业倾斜。政府购买服务领域,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新能源车辆从事作业,并适当提高服务预算定额标准;五是会同长三角兄弟省市,研究择取集卡运输较集中通道开展新能源集卡试点,同步完善沿线的能源保障和基础设施建设。

感谢你们对本市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发展的关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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