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委对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03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来源: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20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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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格控制本市网约车数量、加强租赁车从事网约车运营管理的建议”的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违规从事网约车治理方面

(一)坚持常态化治理,持续开展专项整治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整治四轮机动车非法客运违法行为的工作要求,2022年,市交通委组织开展了“飓风”专项整治21次,期间,多次调派勤务力量,对本市网约车平台开展“全覆盖”上户检查,督促企业规范经营,共查获网约车平台违法案件505件。同时,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客运(网约车)等违法行为,共查处非法客运(网约车)案件1226件。2023年第一季度,市交通委进一步加强执法力度,依法查获非法客运(网约车)案件1790件,查获网约车平台违法案件337件。

(二)开展全覆盖检查,强化平台源头监管

加强源头管理,对在沪经营的网约车平台公司进行全覆盖上户检查。一方面面对面提出管理要求,敦促其不得接入并清退不合规的车辆和驾驶员;另一方面通过数据抽查、台帐比对等方式,对网约车平台合规运营、安全管理、车辆及驾驶员数据上传等方面开展专项查处工作。

同时,市交通委通过本市网约车监管平台和行业管理基础信息的大数据分析和研判,梳理出5304辆“营转非”无证网约车,并从19个网约车平台全部清退,累计清退“营转非”无证网约车17432辆次。

(三)持续整治违规租赁车从事网约车

市交通执法部门始终保持对非法客运、违规从事网约车经营行为零容忍,严厉打击,维护市场秩序公平有序。擅自利用承租车辆从事网约车经营作为整治重点之一,保持打击力度。2023年1-3月份,总队共查获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车辆租赁活动23件,查获承租车辆后,擅自转租或者利用承租的车辆从事营运活动案件97件。同时,会同市公安部门以“行政+刑事”的打击方式,建立“套路租”联合执法机制,配合市公安部门侦破多起“套路租”案件。

(四)推进综合监管,创新新业态协同监管方式

近年来,市交通委努力破解新业态监管难点,始终坚持网约车行业源头性联合治理,持续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会同10家横向监管部门,制定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共梳理6大项24小项的重点监管事项,再造监管流程,打通监管“难点”“堵点”。 试点以来,开展4次联合约谈和检查,形成监管合力,取得一定效果。

二、关于行业实行总量调控方面

出租汽车是城市综合交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需同时考虑上海这个超大型城市的交通运行和社会发展水平,在贯彻公交优先发展战略的前提下,综合衡量城市人口数量、综合交通规划、市场供需情况、路网承载能力、大气防治污染等因素,合理把握出租汽车行业的运力规模,动态评估和调节出租汽车总量。因此,2022年起市交通管理部门积极推进《上海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修订工作,为解决当前出租汽车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对行业管理制度进行系统性设计和完善,行业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力法律支撑,但受疫情等因素影响,虽然《条例》作为2022年正式立法项目,但未能颁布出台。经过市交通委与市人大的积极沟通,市人大建议市交通委在《条例》修订出台前,对行业改革关键环节进行“先行先试”。试点工作包括:

(一)适时启动总量调控工作

针对出租汽车分担率过高,网约车无序增涨等问题,根据行业核心指标建立的总量规模测算模型,并通过限制个人网约车转租、规范租赁车从事网约车经营、适时暂停新增网约车等方式,促进行业有序发展。

(二)推动网约车有效监管

加强多部门联合监管力度,在网约车综合监管“一件事”的经验基础上,不断推进交通行业新业态协同监管工作。针对严重违规经营的平台企业,在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的同时,会同网信、通信等管理部门,研究区域性互联网端惩处措施,增强监管威慑力。

(三)尽快出台租赁车备案及管理要求

目前,本市租赁汽车行业备案工作正在积极准备中,相关备案流程及备案管理要求已经确定,系统现在开发建设中,将于近期颁布。

后续,市交通委将积极推进试点工作,及时总结评估,优化完善制度设计。同时全力推动《条例》修订工作,将“先行先试”的成功经验及时以地方性法规形式予以固化,推动行业深化改革,实现健康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本市出租汽车行业的关心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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