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委对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77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关于优化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布局的思考和建议”的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收到该建议后,我们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道路运输局等部门对建议内容进行了认真学习和研究,我们总体上赞成您对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布局的相关优化建议,也已实际开展了部分相关工作。充电桩建设工作已连续三年作为市政府实事项目推进,近年来,本市先后出台《关于本市进一步推动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上海市充(换)电设施“十四五”发展规划》《上海市鼓励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发展扶持办法》《上海市公共停车场(库)充电设施建设管理办法》《上海市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办法》等文件,积极推进充(换)电设施建设,持续提升本市充(换)电设施管理水平和服务品质。截至2022年底,全市累计建成各类充电桩69.7万个,其中公共(含专用)桩约14.5万个,累计推出出租车充电示范站54个,全市充电桩数量达到全国领先水平。
与此同时,本市新能源汽车的市场接受度、认可度不断提升,截至2022年底,本市新能源汽车累计推广规模突破百万,达到101.3万辆,位居全球城市第一。尽管上海充电设施发展走在了全国前列,但随着公共充电设施的数量和需求快速增长,也暴露了如您建议中反映的区域发展不平衡、营运管理不到位、利用率不高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结合代表以及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本市公共充电桩的布局建设和运行管理,努力提高充电设施的服务水平,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充电车位配建要求。根据国家政策要求和新能源汽车发展水平,本市明确要求新(改、扩)建的公共停车场(库)须根据区域差异按照10%-15%的比例配建充电桩,既有公共停车场(库)按照5%的比例改建充电桩,且快充桩占比不低于总桩数的30%。为保障充电设施能提供充电服务,减少油车占用等现象发生,本市在国内率先提出了“专用充电停车位”的设置要求,即公共停车场(库)应设置仅供新能源汽车充电使用的专用充电停车位,设置比例达到总停车位的3%或不少于15个。“专用充电停车位”外的其他具备充电功能的停车位,原则上也应以服务充电车辆为主,但在停车需求较高的区域或时段也允许兼顾其停车服务属性。根据《上海市充(换)电设施“十四五”发展规划》,“十四五”期间全市将至少新增3.8万个公共、专用标准桩(充电标准桩按60kw/桩计)。
二是强化充电设施管理要求。2023年本市发布《上海市公共停车场(库)充电设施建设管理办法》,从停车场库快慢充桩配建、专用充电车位设置、日常管理、数据互联、监督管理等方面规范公共停车场(库)充电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工作。为引导合理使用专用充电停车位,避免专用充电停车位被占用,允许公共停车场(库)经营方运用价格杠杆,适当提高占位车辆的停车收费标准;对充电车辆在充电完成后未能及时驶离的,可以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自主制定充电设施占用收费标准;上述收费标准应在公共停车场(库)出入口醒目处和专用充电停车位旁公示,且要求充电运营商应及时提醒充电完成的车主驶离。近期,本市正结合《停车场(库)标示设置规范》地标的修编,计划将充电设施的引导标志标识内容补充其中,以便利市民查找充电设施。
三是持续完善扶持政策。2013年以来,本市已先后出台了3轮扶持政策。通过多轮政策的推动,本市充换电设施发展已有了较好的基础,但在设施快慢充比例、老小区充电等方面,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2022年本市发布了《上海市鼓励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发展扶持办法》,《办法》遵循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原则,从均衡发展转向聚焦重点,重点聚焦小区和出租车充电难问题;从建设为主转向建管并重,延续度电补贴和评级政策;从慢充为主转向快慢并重,支持“慢改快”、高水平换电;从无序充电转向有序充电,支持智能桩、智能车网互动发展和平台互联互通;从企业为主转向全社会多方参与,明确充电设施配建责任落实、小区充电设施建设等工作要求。《办法》出台后,有效激发了市场参与热情,推动全市充电设施快速增长。
四是鼓励充电设施开放共享。本市积极鼓励公交、出租、环卫、物流、小区等各类充电设施开发共享,政策上对于自用充电桩向社区开放共享的,共享电量按专用充电桩给予度电补贴;对于向社会开放共享的专用充电桩,年度补贴上限电量可提高25%。目前,本市“新能源出租车充电示范站”除保障新能源出租车充电外,已全面向社会车辆开放;本市公交充电场站,基于公交车辆“日行夜充”的特点,主要利用夜间谷电为公交车辆进行能源补给。在日间较空闲时间段,我们将积极推进公交充电站“反哺”社会车辆充电,目前已在崇明堡镇、漕宝路等公交停保场开展了公交、出租复用充电站试点,后续将视试点情况鼓励公交充电站扩大共享规模,为周边新能源环卫车、物流车提供充电服务。下一步,我们将重点结合《上海市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办法》的实施,引导私桩智能化升级改造并接入市级平台在小区内共享使用,鼓励小区共享(专用)桩集中建设服务全体业主,在充电资源较匮乏的既有小区逐步形成“充电泊位分时共享”“一桩多车”等创新充电模式。
五是不断升级市级平台服务功能。本市在完成全市统一公共充电平台—“联联充电”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平台服务功能,推出了“联联充电PRO”版,汇聚全市好用、能用的公共充电设施,同时兼具了查询、充电、支付等服务功能,实现在本市的“一网通充”,避免了用户下载各类APP软件应用。“联联充电PRO”在2022年疫情管控期间不少充电站点关停的情况下,及时动态更新站点信息,便利了市民查询使用。下一步,我们将推进充电平台与公共停车、新能源汽车、Mass(随申行)等平台的数据互联互通,通过大数据和用户使用评价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僵尸桩”“维护不及时”“油车占位”等问题;开发“预约停车充电”功能,优化市民充电服务体验;支持“可移动充电设施”等新技术与平台对接,满足部分“缺电”“布桩难”“潮汐充电”场景的车辆充电需求。
感谢您对本市充电设施发展的关心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