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委对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14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来源: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2024-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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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决停车难问题的建议”的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打造智慧停车系统做好停车指引”的建议

2020年起,我委结合民心工程、城市数字化转型、新基建示范工程、社区新基建等重点工作部署,大力推进智慧停车建设。一是基本建成市级公共停车信息平台,并同步上线“上海停车”APP(含微信、支付宝小程序),实时接入本市全部4700个公共停车场(库)和收费道路停车场、总计100万个公共车位的静态和动态信息,面向市民集中提供“信息查询、路径导航、在线支付、停车预约、错峰共享”等一门式便民服务功能,注册用户数量近400万。二是推进市级公共停车信息平台与出行即服务(MaaS)系统的对接,探索实现全链条、全出行方式的优化引导,“上海停车”相关服务功能也已全面接入“随申办”APP。

二、关于“挖潜施划停车位”的相关建议

根据部门职责分工,市公安交警部门按照“总量控制、限时供应、规范设置、动态调整”的原则,建立道路停车泊位动态调整机制,在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前提下,结合区域停车资源供求状况、道路通行条件和承载能力,会同交通管理部门制定、实施道路停车泊位新增、调整、撤除方案。目前,本市共设有道路停车场3659余处,约12万个停车位,根据具体路段交通通行状况、停车需求特征和实际管理需求,分为全天、23小时、仅白天、仅夜间、临时等不同停放时段,其中住宅小区周边提供的道路停车场约2000处、8万个停车位,包括仅夜间停放的道路停车场271处、8035个停车位,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住宅小区的停车缺口。

下一步,市公安交警部门将会同交通管理部门,在征询属地街镇意见、听取居民意见的基础,进一步挖潜增设为住宅小区夜间停车服务的道路停车场。

三、关于“扩大错峰共享项目的参与面”的建议

2016年,我委联合住建、公安、卫生、教育、国资、机关事务等七个主管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停车资源共享利用的指导意见》,对错峰共享工作的责任分工、实施范围、机制流程等进行了明确。2017-2019年连续三年作为市政府实事项目推进停车资源共享利用示范项目的创建。2020年起,又结合停车难综合治理民心工程,通过党建引领,重点推进机关、事业单位的停车资源共享。2021年起,结合“上海停车”APP的开发应用,推行错峰共享线上签约模式,为供需双方方提供线上查询、一键签约、履约保障的便利。2023年新一轮停车资源优化民心工程三年行动计划方案中,明确将新增5000个错峰共享停车位作为任务指标之一。在多方共同推进下,截止2023年底,共计提供4.18万个共享车位。其中,机关事业单位约78家、提供2800余个共享车位。

下一步,我委将以民心工程为契机,鼓励商业、办公等建筑配建的停车设施全天对外开放;推动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符合安全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向社会开放停车设施。

四、关于“合理利用禁停路段规划临时停车泊位”相关建议

为优化“禁止停车”相关管理措施,满足公交车站、出租车扬招点、学校等临时停车需求,公安交警部门在设有禁止停车标线的路段中,设置了禁止长时停车线(黄虚线)1560余处,在不影响道路通行的区域允许机动车临时停靠。在小区、建筑与道路连通未施划禁止停车线的落坡处,以及所有公交车站(均已漆划禁止长时停车线),车辆可以临时停靠上下客,能够满足驾驶人、乘车人的大部分需求。

五、关于“加快建设大型立体停车场”的建议

本市一贯鼓励支持大型、新型立体停车设施的建设,在2021年市交通委等十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明确停车难综合治理工程配套支持政策的通知》中,给予了规划、土地供应、建设审批等方面的鼓励支持政策。2022年10月,借助停车难综合治理民心工程的契机,本市首个沉井式智慧停车库项目在静安区开工建设,自动泊车机器人(AGV)技术也在多家医院得到试点应用。新一轮停车资源优化民心工程三年行动(2023-2025年)方案中,也明确“鼓励高效、集约、复合利用地上地下空间资源,扩大垂直盾构、自动泊车机器人等智能立体停车库建设试点范围”。下一步,我委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出台《上海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运营管理规定》,对鼓励支持立体停车设施建设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六、关于“提高驾驶员文明交通意识,倡导文明停车”相关建议

长期以来,公安交警部门、交通管理部门十分重视对文明出行、文明停车的宣传教育,通过第4焦点上海交警微发布、“上海交通”微信公众号,“上海交警”抖音号等新媒体,上海电视台、上海交通广播、解放日报、文汇报等主流媒体,以及联动上海发布、警民直通车上海等主流政务新媒体平台,发布各类宣传视频,提醒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交通、文明停车。交通管理部门制定发布了《上海市公共停车场(库)停车规则》,在所有公共停车场(库)显著位置张贴告知。公安交警、交通执法、城管执法等部门将根据各自职责,对不按规定停车、不按规定支付停车费等行为进行执法。下一步,相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大文明宣传和执法力度,规范停车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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