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委对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07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对上海出租汽车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的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已经开展的工作
(一)进一步规范网约车平台企业经营行为
2023年6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约车平台企业经营行为的通知》,对规范网约车经营行为,营造公平有序的营商环境,保障乘客和驾驶员的合法权益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时,会同本市协同监管工作专班相关部门采取联合约谈、联合检查等方式,督促平台企业加快清理不合规车辆,全面开展清退工作,加大营运管理力度,提高驾驶员服务质量,进一步规范平台企业经营行为。市交通行政执法部门加强对平台企业的执法检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惊芒”等系列非法客运专项整治行动。
(二)暂停个人网约车运输证新增办理
2022年6月起网约车办理量快速上升,2023年1~5月新增约1.3万辆,且呈逐月激增态势。上海市出租行业客运量占城市客运总量从2016年的12.9%上升到2023年的21.7%,在北上广深等城市中,上海市出租汽车客运分担率最高。为确保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调整个体出行在城市交通出行总量的合理占比,行业管理部门2023年对“出租汽车运力规模实行动态调控”,自2023年7月22日零时起,暂停个人网约车运输证新增办理。
(三)进一步提升巡游车服务水平
一是在扬招服务方面,强生出租于2023年推出安心巡游模式,组建安心巡游车队,在运空车状态必须做到“扬招必停”。二是在推动候客站建设方面,持续推动公交车站出租车上下客点建设,以及利用港湾车站、原有道路停车泊位设置出租车候客站等工作。目前,已设置公交车站出租车上下客点3000余处、出租车候客站240余处。
二、相关建议的回复意见
(一)关于“优化市场准入制度”的建议
你们提到的以总量调控为基础,以服务质量为导向,制定合理的出租汽车数量和规模标准的建议,市场供需平衡作为促进行业健康的工作重点措施,行业管理部门一直积极开展相关工作。一是将通过不合规车辆清退,快速减量,将行业总量规模调控合理范围,解决出租汽车分担率过高,网约车无序增涨等问题。二是出台行业巡游车企业经营考核、网约车许可延续等工作,完善行业退出机制,实现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三是继续对行业核心指标进行研究,建立以核心指标为中心的行业发展动态模型,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通过研究出租车经营权无偿有期限使用、完善网约车许可延续条件、优化行业退出机制等政策,实现出租汽车行业总量控制。
(二)关于“发挥巡游出租车的功能和优势”的建议
你们提到的支持巡游车做好场站服务和扬招服务的建议,巡游出租车在各类重大活动保障、两场三站保供以及节假日高峰客流的疏散等任务中都承担了大量工作,每年进博会期间,骨干出租车企业托底保障供车,每年均超1万辆次。下一步,一是持续优化提高场站服务水平。在场站服务方面,虹桥和浦东机场的巡游出租车独立蓄车场建有视频监控、公共广播、航班显示等多套系统为出租车提供强有力的信息支持,同时还设置了多车位同时停车上客的发车,研发了出租车运行管理系统实现了全过程管控和实时分流,为进一步做好场站服务打下基础。交通主管部门将继续会同场站的属地管理部门,不断优化场站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巡游车在场站客流高峰快速疏散旅客的作用。二是健全管理制度支持巡游车做好扬招单。针对巡游扬招方式需求较大的场所,强生、海博、锦江等国有出租车企业进一步形成了巡游扬招、站点候车、电话预约、特殊保障等方式,尽可能便利乘客的扬招需求。
同时,市交通主管部门要求网约车平台优化驾驶员“服务分”体系,弱化驾驶员在线营运时长的考核标准,加大车容车貌、规范驾驶员接单经营行为、贯彻行业服务规范等服务质量方面的考核力度,全面提升出租车服务质量水平。
(三)关于“抓住当下契机,建立退出机制”的建议
你们提到的规模以下巡游出租车企业的退出机制,重组、合并主要是企业的市场行为,在制度上并没有对其有制约。近年来,市国资委积极推进系统出租车企业重组整合,在专项调研和研究的基础上,形成了系列出租车改革方案。通过股权无偿划转的方式,将建工出租由上海建工划转至久事集团强生出租,实现了双方企业集团主业调整,进一步提升了出租车企业服务实力和质量。对其他偏小、散、弱的出租车企业,则指导企业制定相关方案,逐步实现企业关闭注销,人员安置分流。
你们提到的对网约车平台进行严肃整顿,关停整顿无效的平台的建议,市交通委不断完善退出机制,按照“合法存续才能合法延续”的原则,开展网约车许可延续工作,综合评估平台企业及营运车辆的经营情况,对不符合延续条件的4家平台、1200余辆车辆不予延续。并且根据《上海市道路运输市场严重失信主体管理实施细则》(沪交行规2018 3号)的要求,将发生严重失信行为的网约车平台及从业人员纳入严重失信名单,推送至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并报送至交通运输部。同时,对严重失信的网约车平台进行约谈,督促其整改,并将其列入重点审批审查对象,加强审慎性审查,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实施重点监管。下一步将通过立法的修订完善退出机制,进一步规范网约车的经营行为。
(四)关于“尽快修订《上海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的建议
《上海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修订作为预备项目列入2024年度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修法工作正在推进中。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将结合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实际和发展形式,充分调研、论证,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统筹推进巡游车和网约车的融合发展,科学规范出租汽车经营行为,提升经营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