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委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0785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优化新能源交通领域保险模式助力打造韧性城市”的提案的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逐渐成为上海市民出行的重要选择之一,如何更好地保障市民出行安全一直是交通管理部门关注的重点,在制定《上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若干规定》时,就明确规定了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车辆必须投保车辆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和乘客意外伤害险。
为切实有效保障网约车安全,实际管理中,市交通管理部门委托上海环亚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开展调研,并公开招投标组建了网约车乘客意外险共保体,设定了较高的保障方案和理赔标准,并且在特定情况下,可由环亚公司进行先行理赔托底保障。该机制实施多年以来,取得了较好地理赔保障效果,暂未出现保险公司拒保的现象。
关于与保险公司信息互通情况。目前已实现了投保数据的信息共享,按照网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办理流程,市交通管理部门将申请办理证件车辆的信息提供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核实反馈该车辆投保情况,对于按照相关规定投保相应保险,且符合其他办理条件的车辆,交通行业管理部门才予以发放网约车运输证。从办理机制上,保证了管理部门和保险行业对本市网约车营运车辆信息实现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