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委对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9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关于进一步平衡市、郊共享单车投放数量的建议”的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数据监测与分析,制定科学合理的投放计划的建议
根据《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市交通管理部门经综合评估本市道路空间承载能力、非机动车停放设施资源等因素,并统筹兼顾市区与郊区的实际骑行需求,明确本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投放总量规模,未对郊区投放数量进行限制;但相关单车企业主要出于自身运营成本收益考虑,在中心城区集中过度投放车辆,在郊区偏远地区则不愿投运车辆,导致车辆运营分布不均衡情况。为此,市、区交通管理部门采取措施,通过单车运营数据监测分析等技术手段,分析车辆使用特征,鼓励引导单车企业制定科学合理的投放计划,陆续在宝山罗店、临港新片区等区域实现了运营覆盖,满足市民实际用车需求。另外,针对本市中心城以及郊区轨交站点、商圈、小区等区域,在集中用车期间发生的潮汐式淤积情况,相关区交通管理部门督促单车企业依托科技赋能,加强车辆的运营监测和运维调度,缓解车辆淤积矛盾。
二、关于加强企业监管与引导,建立共享单车投放量的动态调整机制的建议
为切实规范本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有关投放运营、停放调度等活动,市交通管理部门联合公安、城管执法部门牵头建立了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综合治理工作机制,依法全面履行政府监管职能,通过实施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服务质量评价制度,对运营企业的车辆备案、日常运维、停放秩序等各项评价指标进行考核打分,监督运营企业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服务,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此外,根据本市促进在线新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要求,市交通管理部门将认真调研制定区域差别化的共享单车管理机制和措施,进一步鼓励引导单车企业均衡车辆投放,并同步做好日常运维工作。
三、关于加强对共享单车的宣传和教育,鼓励市民正确使用和停放共享单车的建议
根据本市新一轮民心工程有关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进一步规范运营、精准投放、文明使用工作要求,市交通管理部门督促运营企业落实用户差异化引导约束措施,约束用户不文明使用车辆的行为,对于日常使用文明规范的用户,则给予一定的优惠激励。全市城管执法系统依据自身职责,持续开展相关违法行为执法整治,巩固前期治理成效,不断提升城市精细化治理效能。
此外,交通、城管、公安交警部门还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加大文明用车宣传力度,引导市民更加广泛、有序主动的参与自治、共治,共同守护上海城市良好环境面貌。
感谢你们对上海交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