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委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0691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上海航运业应对低碳发展”的提案的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本提案对推动上海航运业向低碳发展方向转型具有重要意义。在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背景下,航运业作为重要的温室气体排放源,其低碳化转型不仅有助于减少污染排放,还能提升行业竞争力。提案针对当前航运业在绿色低碳转型中面临的技改周期长、产业链不完善、数字化基础薄弱等问题提出了解决方案,为上海乃至全国航运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益的思路和策略。
一、政策支持
在当前航运业面临环境压力和转型需求的背景下,政策扶持对于推动绿色船舶技术的研发和应用起着引领作用。根据《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本市已设立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发展资金,支持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此外,根据《上海市交通节能减排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本市将新能源及清洁能源船舶使用,纳入市级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扶持范围,以促进现代航运服务业的创新和绿色转型。此外,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如新加坡的税收优惠和贷款支持策略,将新能源及清洁能源船舶纳入绿色金融目录,提供低息贷款,旨在激发企业和船东在绿色船舶研发、建造及运营方面的积极性。同时密切关注技术创新的最新趋势,确保政策能够持续推动航运业向低碳、环保方向发展。
二、优化配套基础设施
大力推进船用码头岸电设施建设,鼓励船舶加装岸电受电设施,目前已实现岸电设施的全覆盖。结合《上海市船舶污染防治条例》贯彻实施,对全港码头、船舶组织开展岸电使用宣传教育,对码头推广使用岸电提高管理要求,同时进一步落实码头岸电设施的信息备案和社会公开,补充并完善岸电使用的相关数据统计工作,提升港口岸电使用效率。此外,本市也在积极推进绿色甲醇制造项目建设,构建绿色燃料供应体系,并将继续加大新型燃料和充电站设施的投入力度,通过财政补助等措施,鼓励港口为船舶提供更便捷、高效的岸电服务,促进长三角区域内新能源产业链的协同发展。
三、优化碳市场机制
本市于2011年率先启动试点碳交易体系建设,并于2013年正式启动上海试点碳交易市场,至今已稳定运行十年,已纳入钢铁、电力、化工、航空、水运、建筑等 28 个行业300余家企业和1000余家投资机构。针对水上运输业,核算方法主要参考2016年发布的《上海市水运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方法(试行)》。同时,根据上海碳市场工作安排,每年持续推进纳管企业碳排放配额分配、排放监测、报告、核查、清缴履约等工作。目前水上运输业共纳入15家企业,包括上海泛亚航运有限公司、上海振华船运有限公司、中波轮船股份公司等企业。纳管门槛设置为年能耗量5万吨标煤以上或年二氧化碳排放量10万吨以上。通过允许航运企业参与碳市场交易,并鼓励其通过技术改造和新造船等方式减少碳排放。此外,建立了绿色航运认证体系,对符合绿色标准的船舶给予认证,进一步推动船队整体升级。这些措施旨在提升区域航运业的竞争力,并推动整个行业向绿色、低碳方向发展。
四、促进交流
为实现行业间充分交流,已借助政府资源,积极构建行业交流平台,如北外滩论坛、长三角区域交通专题合作等。通过定期举办航运业绿色发展论坛、研讨会等活动,为企业间提供交流与合作的机会。同时,加强与国际组织、国内外同行的联系与合作,引进先进的绿色航运技术和经验,如上海港-洛杉矶港绿色航运走廊等。此外,还鼓励企业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提高绿色航运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水平。这些措施旨在促进航运业的协同发展,提升整体竞争力。未来将继续充分利用政府资源,推动行业间的交流与合作,提升船舶货物周转效率,降低无效能耗,推动航运业的绿色可持续发展。
五、数据共享
优化数据共享机制,对于打破数据孤岛和垄断现象,实现资源优化整合具有重要作用。本市将加强航运领域减排相关的支持,推进航运和碳交易的协同发展,并通过打造碳普惠绿色出行示范场景,实现碳普惠减排量与碳交易市场的兑换交易。此外,将探索建立数据共享平台,整合区域内各航运公司数据,提高船舶运营过程中的能源效益和运营效率,目前已在构建集装箱MAAS系统,在确保数据安全与隐私的前提下,打破数据孤岛和垄断现象,实现资源的优化整合。同时,推动数据标准的制定和统一工作,提高数据质量和互通性。这些措施的实施将有力推动航运业的数字化转型和绿色发展。
六、引导数字化投入
鼓励航运企业和科技企业针对绿色低碳方面开展数字化能力研究和建设,推动数字化技术在航运业的应用和推广工作,如电子提单、电子放货等数字化业务的实现和普及。此外,加强数字化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提高航运业数字化管理和运营水平。这些措施的实施将有力推动航运业的数字化发展和绿色可持续发展。
最后,感谢您对上海航运业低碳发展所提出的宝贵建议,我们将积极采纳和实施,以推动航运业的绿色、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