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委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1207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加强城市综合管理治理,出台上海共享单车使用和管理规范细则”的提案的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2017年交通运输部等10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以及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上海市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指导意见(试行)》精神,特别是《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1年5月正式施行后,本市针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确立了“积极引导、注重有序、强化安全、加强协同”的基本原则和“总量控制、动态调节”的总体思路,市交通管理部门会同公安、城管执法等部门印发了相关实施配套文件,部署开展有关投放车辆的备案管理、信息平台监管、服务质量评价等工作。
2023年,为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综合治理和综合监管的部署要求,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联合制定了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治理,切实规范本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有关投放运营、停放调度和清理回收等活动。根据本市新一轮民心工程有关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进一步规范运营、精准投放、文明使用工作要求,明确2023~2025年期间,累计在全市150处重点区域实施车辆精准投放,投放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备案率逐步提升至98%,推进实施引导用户文明使用车辆的措施。
一、关于共享单车乱停放的问题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来解决的建议
在管理技术手段上,市交通管理部门布置各区主管部门督促运营企业依托科技赋能,精确分析预判用户高峰出行特征,针对主要商圈、医院、居民小区以及重要的轨道交通大客流站点周边等重点区域,开展车辆运营实时监测,加大高峰期间运维人员配备,加快高精定位车辆的置换更新,更大范围的运用电子围栏技术,并充分发挥第三方回收清理企业的兜底保障作用,截至2023年底,已在全市63处重点区域实施车辆精准投放,有效缓解车辆使用高峰期间出现的聚集淤积、乱停乱放情况。全市各级城管执法部门聚焦轨交站点周边、商业街区、交通枢纽等人流密集区域,通过徒步巡查、街面视频探头、无人机巡查等手段,及时发现车辆乱停放、堵塞淤积、妨碍通行等现象,试点探索轨交站点周边车辆潮汐投放回收机制、蓝牙道钉技术应用等技防手段,避免车辆乱停放造成扰民现象。
在奖惩措施上,市交通管理部门督促运营企业按照要求联合制定用户文明骑行和停放等文明使用指引,建立用户信用分级机制,落实用户差异化引导约束措施,约束用户不文明使用车辆的行为,对于日常使用文明规范的用户,则会给其发放使用优惠券,降低用车成本。各级城管执法部门对于发现车辆乱停放、堵塞淤积、妨碍通行等现象,加大执法监管力度,2023年共计依法责令改正涉及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违法行为6500余起,查处运营企业未及时清理违规停放车辆案件46起,对于保障城市环境秩序整洁有序发挥明显作用。本市公安交警部门结合“砺剑”专项交通整治行动,切实按照“见违必纠、纠违必处、处罚必严”的工作要求,依法拦截、查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闯红灯、逆向行驶、不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闯禁令”上桥入隧、在“禁非”道路和区域通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
在宣传引导上,交通、城管、公安交警部门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加大文明用车宣传力度,曝光不文明骑行和停放行为,增强市民安全意识、法治观念, 引导市民更加广泛、有序主动的参与自治、共治,共同守护上海城市良好环境面貌。
二、关于政府可以通过立法和监管来加强对共享单车运营商的管理的建议
为切实规范本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有关投放运营、停放调度和清理回收等活动,市交通管理部门联合公安、城管执法部门牵头建立了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综合治理工作机制,研究制定了有关工作方案。建立健全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行业综合治理体系,通过优化总量调控管理、建立实施巡查处置、强化执法共享协作以及规范第三方回收清理等针对性措施,推进实施跨部门、跨层级的综合监管模式,依法全面履行政府监管职能,进一步夯实运营企业主体责任,监督运营企业、第三方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服务,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此外,市交通管理部门会同市公安、城管执法部门实施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服务质量评价制度,并联合各区主管部门以及本市自行车行业协会、市消保委等其他社会组织共同组成评价工作小组,定期对运营企业的车辆备案、日常运维、停放秩序等各项评价指标进行考核打分,按照规定程序统一汇总得分情况后,正式发布评价结果。
另据了解,近三年,市市场监管局共组织开展自行车质量监督抽查30批次,经检验发现1批次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反射器安装要求,不合格产品已依法实施后续处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感谢你们对上海交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