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委对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13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关于本市推出插混新能源车郊区专用牌照的建议”的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市根据交通发展规划、道路通行条件、道路交通管理和环境保护等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机动车管理措施。其中,中心城根据《上海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拍卖管理规定》实施额度拍卖政策,以拍卖方式向社会投放非营业性客车额度。远郊区根据公安部门相关规定,依申请办理“沪C”号牌机动车注册登记,允许在限行范围内行驶。
前期沟通中,您提出通过信息化手段对车辆号牌实施精细化、精准化管理的建议,具有较强前瞻性,具备一定现实意义。后续,我委将积极配合市发展改革委和市公安局在兼顾道路通行、汽车产业发展基础上,进一步考虑将高科技、信息化手段融入政策研究和实际工作中,提升管理质效。
上海作为超大型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是解决道路交通拥堵问题的重要途径。当前,我市正通过大力支持轨道交通和高品质公交专用道建设,不断优化公共交通设施配置,提升服务体验,让公共交通、绿色出行成为新时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