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交通委员会2022年兼职法律顾问选聘公告
来源: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1-12-31

为贯彻中央精神,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市交通委决定向社会公开选聘兼职政府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兼职政府法律顾问人数及条件

兼职政府法律顾问4名,受聘条件主要包括: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未曾受过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

(四)未在3个以上的本市市级机关单位担任外聘法律顾问。

(五)应当具有行政法学或民法学专业副高以上职称,在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六)执业律师应当具有5年以上行政法或民法领域执业经历,其中,擅长行政法领域案件的律师,应当熟悉航运、港口、铁路、交通建设等领域的政策法规,并具有丰富的实务操作经历。

二、工作范围主要包括:

(一)围绕放管服改革、综合交通管理、国际航运中心建设、长三角一体化等重大工作决策提供法律论证、合法性审查意见;

(二)对重要的涉及航运、港口、铁路、交通建设、道路运输等立法项目和规范性文件进行研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

(三)对重要、疑难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案件等进行研究、论证;

(四)对涉及社会稳定的重要事项、重大突发事件、社会公共事件等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

(五)参加相关项目的谈判、合同的审查、签订等工作;

(六)协助处理重大涉法事件,起草有关法律文书或法律意见书;

(七)参与重大、疑难信访事项的处理;

(八)根据委托承担民事、行政诉讼和仲裁案件的代理工作;

(九)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214日起至2022年1月14日止。

(二)报名方式

采用个人报名与所在单位推荐相结合方式。

1.个人报名

(1)《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兼职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见附件,以下简称《报名表》)。

(2)请书面填写《报名表》并附相关职称、执业证书、荣誉称号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3)请在报名期限内将上述报名材料,邮寄至:本市世博村路300号1号楼903室,邮编:200125,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收。

2.所在单位推荐

由推荐单位负责填报《报名表》,并加盖公章。相关报名材料及邮寄地址同上。

咨询电话:23115282

特此公告

附件:《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兼职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2021年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