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市内河航道限制船舶主尺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01

索取号:002421191K/2023-00008 发布机构: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文件编号: 沪交港〔2021〕329 号 公开类别: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

各相关单位:

       为确保本市内河航运和跨航道桥梁安全,规范船舶有序发展降低通航安全隐患,同时满足现行船舶通航需求,我委对本市内河航道限制船舶主尺度进行了研究,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确定船舶主尺度限制值,现予发布(附录)。其中:部分航段(标注“*”)的现有水深不能满足船舶满载吃水要求,暂缓实施,待维护达标后另行通知正式实施。请各相关单位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本市内河航道限制船舶主尺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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