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上海市促进现代航运服务业创新项目申报的通知
索取号:002421191K/2025-00028 发布机构: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文件编号: 沪交航〔2025〕199 号 公开类别:主动公开
关于开展2025年上海市促进现代航运
服务业创新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完善现代航运服务体系,提高航运资源配置能力,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交通委、市财政局制订的<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府办规〔2021〕8号),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印发<上海市促进现代航运服务业创新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沪交行规〔2021〕11号)的相关要求,现启动2025年上海市促进现代航运服务业项目申报,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要求
申报项目须为2022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完成,在航运领域具有一定创新性并取得社会效益,对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及其相关产业发展有贡献的创新项目或者与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难点、热点、创新点等内容相关的研究成果。
优先支持方向:
1. 推动上海航运创新发展,包括先进技术在港口、航运、机场、航空、安全、环保等相关领域的创新应用,以及培育航运服务新模式等。
2. 鼓励参与国际事务治理,包括参与国际航运、航空相关的规则、标准、指数、合同范本或格式文本等的制定与推广应用。
3. 促进长三角港航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包括参与和支撑长三角港航业务一体化运营及实现信息互联互通等。
4. 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发展提供重要智力支持,包括企业、机构积极参与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难点、热点、创新点研究,推进航运中心健康可持续发展,提升国际影响力和资源配置能力。
5. 其他支撑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发展的创新举措。
二、申报方式和时间
(一)申报方式
请申报主体于规定时间内通过“法人一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自行登录上海“一网通办”网站(网址为:https://zwdt.sh.gov.cn/govPortals/index.do),选择特色专栏“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企业”—“惠企政策”—“市级支持资金申请一件事”,找到对应栏目按要求填写和上传相关信息和材料。
(二)申报时间
即日起开通在线申报,2025年6月30日17:30申报截止。逾期申报无效。
三、其他事项
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其当年获评结果以及下一年申报资格,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2025年3月 26 日
(联系人:政策咨询郑老师 23115335
技术支持史老师 1396405388)
相关附件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
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