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交通委员会2026年兼职政府法律顾问选聘公告

来源: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2026-01-14
字号
[ ]

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交通委)决定向社会公开选聘兼职政府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兼职政府法律顾问人数及条件

选聘法学专家、执业律师共5,担任市交通委兼职政府法律顾问,受聘条件主要包括: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三)法学专家具有法学专业(行政法、民法专业优先)副高以上职称,在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执业律师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行政法、民法领域优先),在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其中,擅长行政法领域的律师,应当熟悉道路运输、港口航运、交通建设等领域的政策法规,并具有丰富的实务操作经历。

)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未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未在3个以上的本市市级机关担任外聘法律顾问。

二、工作范围

(一)围绕国际航运中心建设、长三角交通一体化发展、营商环境优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交通行业管理市交通委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法律论证、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

(二)对市交通委起草的涉及道路运输、港口航运、交通建设等立法项目、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重要政策文件进行研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

(三)对重要或者疑难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等案件进行研究、论证;

参加市交通委相关重要项目谈判合同签订等工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协助处理重大涉法事件,按要求起草有关法律文书或者法律意见书;

)根据委托承担民事、行政诉讼或者仲裁案件的代理工作;

)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6115日起至2026122日止。

(二)报名方式

采用个人报名与所在单位推荐相结合方式。

1.个人报名

(1)请书面填写《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兼职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见附件,以下简称《报名表》)并附相关职称、执业证书、荣誉称号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

(2)请在报名期限内(以寄出邮戳为准)将上述材料邮寄至:本市世博村路300号1号楼903室,邮编:200125,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法规处收。

2.所在单位推荐

推荐单位负责填报《报名表》,并加盖公章。相关报名材料及邮寄地址同上。

特此公告

 

附件:《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兼职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2026114

 

 

(联系人:朱老师,联系电话:23115282

相关附件

分享到: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