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海铁联运发展项目资金“免申即享”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2-06

索取号:002421191K/2026-00014 发布机构: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文件编号: 沪交铁〔2026〕62 号 公开类别:主动公开

各相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惠企政策和服务免申即享,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依托一网通办加快推进惠企利民政策和服务免申即享工作方案>的通知》《上海市优化惠企政策全流程服务实施办法》《市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推进海铁联运发展项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文件,自2026年起,推进海铁联运发展项目资金实行免申即享试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免申即享”方式

相关单位无需在“一网通办”上提交申报材料,仅需对市交通委通过“一网通办”平台推送的经营者相关信息、扶持资金拨付金额数、业务明细表等内容予以确认,即可享受资金扶持。

二、相关说明

1.一网通办平台推送信息后,各相关单位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确认。

2.信息推送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一网通办平台预留联系人。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202626

 

分享到:
打印 关闭
政策性文件留言咨询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
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