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交通运输部第二批科技创新平台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第二批部科技创新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交办科技函〔2026〕1797号),为落实中央科技委关于建好管好用好部级科技创新平台的有关要求和交通运输部党组关于强化交通领域战略科技力量建设工作部署,规范有序推进交通运输部科技创新平台(以下简称部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交通运输部开展决定开展第二批交通运输部科技创新平台的申报建设工作。现将本市组织申报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部科技创新平台
交通运输部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与技术创新中心(以下简称创新中心)和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以下简称野外站)是交通运输领域科技创新平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交通运输领域重要战略科技力量。重点实验室主要任务是开展高水平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解决关键共性问题和基础理论问题;创新中心主要任务是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和实验研究、推进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和产业化,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问题和技术产业化问题;野外站主要任务是通过长期野外科学观测持续积累观测数据并开展实验研究、技术示范和共享服务,为交通运输领域重大战略实施和重大原创成果产出提供支撑。
二、工作要求
本次申报工作通过“交通运输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进行填报(申报书模板可在系统下载)。
(一)各申报单位要认真对照部科技创新平台管理办法和建设指南,聚焦主责主业和优势领域,开展申报工作。
(二)各牵头申报单位要加强统筹,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和条件,平衡各方面资源,坚持择优申报和推荐,组织做好各项工作。
(三)对于同一平台方向,同一法人单位牵头或参与1个申报团队。1名固定人员原则上只参与1个部科技创新平台的申报。鼓励国家高层次科技领军人才等担任部科技创新平台主任。平台主任不得从申报团队以外单位聘任。
(四)申报书提供的报表数据、文字资料及有关附件须真实、准确、完整,其中使用的项目、专利、标准、奖励等各类资料统计时间为2023年9月25日至2026年9月24日。对于存在学术不端等行为的,将不予受理。
三、材料报送
各申报单位应于2026年9月15日17:00前在信息系统完成提交;并于9月20日17:00前将2份申报书盖章原件交至市交通委科技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俞老师 23115154,通讯地址:世博村路300号4号楼405室)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202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