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委托上海港口行业协会组织建立上海港口协商会议机制的通知
索取号:002421191K/2023-00067 发布机构: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文件编号: 沪交港〔2023〕798 号 公开类别:主动公开
关于委托上海港口行业协会组织建立
上海港口协商会议机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持续优化上海港口营商环境,为上海海运口岸各类市场主体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市交通委、市商务委联合委托上海港口行业协会组织建立上海港口协商会议机制。具体事项如下:
一、上海港口协商会议机制以收集上海海运口岸建设、运行和发展中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各类公共及私营部门的信息资源互联互通为主要任务,旨在汇集各相关主体力量共同研究上海港口发展的重要议题,促进上海海运口岸国际贸易便利化,持续优化上海港口营商环境。
二、上海港口协商会议机制以“公开、透明、多元、公平”为原则,参与范围注重社会覆盖面和行业代表性,主要包括上海港口企业、航运企业、船舶代理、无船承运、国际货代、报关、物流等企业和行业协会,以及与上海海运口岸发展相关的交通、商务、海关、边检、海事等政府职能部门。
三、上海港口行业协会负责上海港口协商会议机制的具体组织工作,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并依托相关网站、公众号等媒体建立常态化收集意见和建议渠道。定期会议和常态化渠道收集的意见和建议,应当及时汇总和反馈研究采纳结果。主要港口企业及相关单位应当对具体组织工作给予必要支持。
四、上海港口协商会议机制的运行以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的满意度为导向,并倡导各类参与主体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持续关注和参与绿色低碳贸易、中小企业权益保护、女性职工权益保护等事项,充分发挥各参与主体在支持社会公共治理、推动社会文明进步方面的积极作用。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