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委执法总队完善体制机制,不断加强超限超载运输治理
今年以来,本市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各项治超文件政策精神,紧紧围绕治超工作任务要求,在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路面管控、推进科技应用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时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具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本市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等部、局政策文件要求,根据市委市府相关领导批示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将治超工作列为年度交通执法行业监管领域内的重点工作任务之一,加强组织领导,召开专题会议,明确责任目标,结合交通运输部年度治超工作要点要求,制定印发了《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本市治理车辆超限工作要点的通知》(沪交设〔2018〕508号),并拟定了2018年度全市治超执法工作整体方案,全面部署市、区两级交通执法部门定期开展各项治超执法工作,做到周周有检查、月月有整治。截止11月底,全市各级交通执法部门累计开展各类治超执法检查活动529次,检查货运车辆4620余辆次,查处违法超限车辆909辆,卸载超限货物12100余吨。
(二)强化路警联合,不断健全完善路警联合执法工作机制
在总结去年全国治超专项整治行动的经验基础上,市交通委积极会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研究落实路警联合执法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工作,制定出台了《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推进本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沪交设〔2018〕507号),进一步明确了路警执法职责分工,细化操作流程,着力优化勤务保障,建立月度治超勤务计划沟通机制,形成了权责清晰、运转顺畅、执行有力的“肩并肩”式联合执法模式,严格落实部相关文件精神,扎实保障各项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三)推动区域执法一体化,建立长三角区域治超协作机制
今年年中,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打通执法地域监管壁垒,加强长三角地区治超执法联动,形成多方合作、齐抓共管、互信互惠的长三角治超工作新格局,改善区域交通运输营商环境,营造“畅安舒美”的道路通行环境,本市与江苏、浙江、安徽三省交通管理部门经共同研究,于6月初签订了《长三角地区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合作协议》,建立长三角区域治超协作机制。三省一市将在区域联合执法、信息传递、案件协查、非现场执法、信用采信、跨省大件运输联合审批等环节和领域开展紧密合作,共同加强联勤联动,强化路面管控,完善信息共享,强化源头监管,提升服务水平,推动跨省非现场执法数据及信用信息采信等相关工作。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伴随新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路警联合执法等制度性要求的出台,如何进一步规范治超执法行为,健全完善执法公开、执法监督、执法保障相关制度,严肃查处执法腐败现象,切实维护道路运输参与者的正当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执法服务水平新高度成为今年本市各级交通执法队伍管理贯穿全年的重点工作之一。年初,媒体曝光了部分省市地区治超执法乱作为、不作为的现象。对此,本市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公路治超执法行为的紧急通知》相关要求,组织基层执法单位观看媒体视频,举一反三,重申“十不准”纪律、“五坚持”原则和“八项制度”等纪律要求,完善治超站点标识、公开内容,开展自查自纠专项行动,对整治中发现的着装不规范、未佩戴执法记录仪等风纪问题积极落实整改。同时,针对《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全国超限超载认定标准的通知》(交公路明电〔2018〕66号)精神,按要求梳理了本市治超站(点)联合执法工作开展情况,开展执法台账和现场暗查暗访等督查工作,未发现未按新标准执行的情况,也未发现其他严重违规违纪问题。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精神,探索执法服务宣传新方式,丰富执法服务层次,树立交通运输执法行业良好形象,本市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公路执法服务大走访”活动的相关要求,自2017年10月20日起,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开展了为期1年的以“三服务两监督”为主题的公路执法服务大走访活动。期间,市区两级交通执法部门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宗旨,深入企业和社会,广泛宣传公路执法服务工作的政策法规和业务流程,倾听需求和意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先后开展“局长大走访”84次,“送法进企业”220次,“执法开放日”47次,“上门送服务”254次,“开门评执法”448次、走访公路运输企业392家,发放各类宣传册2000余份,收到各类建议和意见3800余条,帮助企业解决问题和困难95条,向部报送工作简报9期,以问题为导向,完善了高速公路巡查制度、桥梁安全运行监督制度、大件运输许可审批简化流程等一批制度性措施、办法。在今年5月的“路政宣传月”中,本市以“规范执法、护路为民”为主题,深入党政机关、群团组织、建筑工地、学校单位等相关企业开展执法宣传活动195次,在执法站所、治超站点、高速公路收费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公共区域发放宣传手册4000余份,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途径,发布宣传报道素材20余份。
(二)开展集中整治,不断强化路面管控
今年以来,为强化路面管控、加强市区联动,本市依托现有的6个固定治超站(点),联合属地公安交警部门,优化勤务力量,落实开展好每周不少于2次的常规执法检查活动,定期组织实施全市范围内的集中专项整治行动。通过不断增强执法力量,提高执法频次,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其中,按照年度治超工作方案,每月组织开展以“路畅”、“夜鹰”为代号的系列全市大规模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已累计开展12次,出动执法人员1400余人次,400余车次,检查货运车辆3200余辆次,查处违法超限车辆755辆,卸载超限货物近10000余吨。同时,为迎接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召开,确保高速公路等重要路桥设施运行安全,自7月16日至10月23日,本市交通运输行业开展了为期100天的“百日治超”专项活动。期间,市、区两级交通执法部门共开展各类路面整治、宣传活动260余次,累计出动市、区两级执法人员1800余人次,公安交警部门200余人次,检查货运车辆2500余辆,查处超限违法车辆387辆,卸载超限货物5600余吨,有力地震慑了违法超限车辆驾驶员及企业。
在着力加强市内管控的同时,本市依托长三角治超区域协作治理机制平台,积极会同江苏、浙江、安徽三省交通执法部门在沪苏浙皖省界收费站、治超站点开展联合货运车辆超限整治行动。自6月以来,沪苏浙皖已在上海枫泾、江苏太仓、浙江大云、安徽芜湖等省界治超站(点)共同开展联合执法行动6次,累计出动各地执法人员1000余人次,检查车辆1280余辆次,查处违法超限车辆118辆,卸载1300余吨。
(三)探索科技治超,不断提高执法效能
建设卓越的全球城市离不开城市管理领域的高科技助力。近年来,本市不断探索科技治超手段,通过试点实施治超非现场执法手段,解决特大型城市治超建站资源稀缺、覆盖路网有限的难题,打破执法时空限制,提高执法效能。目前,本市已陆续在城区杨浦大桥、S20徐浦大桥、S20外环隧道等13处点位的37条车道安装了治超非现场执法检测系统,通过利用动态不停车称重检测和抓拍等技术监控设备加强对本市道路货运车辆监管,围绕《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省级工程建设指南的通知》(交办公路〔2018〕77号)内容,开发了超限流水查询、超限流量统计、重点车辆预警等功能,不断完善市级治超管理信息平台。从去年9月以来,本市通过系统监测大数据分析,对本市部分涉嫌严重违法超限运输的企业开展行业约谈教育,已累计开展约谈7次,涉及运输企业82户,行业整体超限情况得到一定改观。
今年以来,为巩固前期探索成果,进一步推动全市非现场执法布点建设,本市制定了治超非现场执法建设整体方案,按照“省界封闭、城区保护、重点管控”的原则分三阶段实施,共规划点位83个。其中,2019年计划推进建设20个点位,力争通过三年左右时间建成覆盖全市、辐射长三角的路网超限监控网络。同时,为加强非现场检测数据的执法应用,本市于今年8月起试点开展超限车辆非现场处罚措施,9月完成了执法点位的对外公示,先期对严重恶意超限的“双百”(车货总质量100吨以上、超限率100%以上)车辆企业开展立案处罚工作。
三、面临问题
今年以来,本市治超工作虽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对照交通运输部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对比兄弟省市治超工作先进经验,仍存在不少薄弱环节,亟待推动解决:
(一)政府主导的组织领导机制有待完善
《交通运输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交公路发﹝2016﹞124号)文件中明确要求:“各省(区、市)要按照国务院对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健全完善由省级人民政府有关负责人牵头,交通运输、公安、工业和信息化、工商、质检等部门参加的本地区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和日常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强化政府治超主体责任,切实组织实施好本地区治超管理工作。” 目前,本市治超工作主要以交通和公安部门的路面执法为主,由政府主导,交通、公安、质检、工商等多部门共同参与的组织领导机制有待完善。
(二)高速公路入口管控有待落实
根据交通运输部“到2020年底,全国高速公路全面实施收费站入口称重检测,货车平均违法超限超载率不超过0.5%”的目标任务要求以及《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2018年全国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要点的通知》(交公路明电〔2018〕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各省级人民政府要组织和指导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加快完成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设施(设备)安装,全面实行入口称重检测数据,禁止违法超限超载车辆驶入高速公路。目前,由于本市高速公路未采取计重收费模式,所有高速公路收费站尚未安装相关称重检测设施(设备)。同时,受限于违法车辆停放、卸载、劝返等场地条件制约,不具备设站条件,高速公路治超工作主要采取入口使用便携式称重设备检测的流动稽查方式,入口管控力度有限。
(三)科技治超有待进一步推进
交通运输部今年印发的《全国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省级工程建设指南》(交办公路〔2018〕77号)中提出了包括非现场执法系统在内的治超信息综合平台的建设要求:一是要完善治超系统建设,实现“全过程记录、全业务录入、全路网监控、全链条管理、全方位服务”等目标;二是要逐步完善道路监测网络,重点是补充完善非现场执法检测相关设施。目前,本市治超站(点)虽实现了站、省、部三级联网,治超系统平台完成了与本市在籍营运车辆基础数据对接,但距离“全过程记录”、“全业务录入”等具体要求仍有差距,系统平台功能需要进一步实施升级改造。非现场执法建设项目市、区两级推进难度较大,尤其是项目立项主体、资金来源保障等突出矛盾问题仍需政府层面协调解决,科技治超步伐有待推进。
四、相关工作建议
2019年是“十三五”建设交通强国的关键一年,为进一步强化治超工作,加快实现全国治超“一盘棋”,我们建议:
一是加快建立健全全国道路运输企业、营运车辆数据库平台,为查处违法超限车辆提供基础营运数据支撑;
二是进一步完善路警联合执法顶层设计,明确《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相关罚则与现有路警联合执法职责分工的关系,以便统一认识,严格执法;
三是制定治超非现场执法相关实施意见和技术标准,以便统一各地建设运维标准,明确相关执法口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