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港航、船级社三方联合开展船舶检测机构监督检查
近日,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与中国船级社上海分社在上海海事局船检管理处的指导下,对上海海渔救生设备有限公司开展船舶检修检测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现场监督检查。
根据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船舶检修检测服务管理办法》(海船检〔2019〕172号)要求,船舶检验机构须自2019年8月1日起对检测机构的检测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对检测结果进行采信,并且每年至少应开展1次检测机构技术条件监督检查。为贯彻落实《船舶检修检测服务管理办法》要求,依法履职尽责,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主动联系上海海事局及中国船级社上海分社,商谈确定搭建检测监督联合工作平台,建立联合检查机制,避免重复检查,加强各单位之间交流,为相互学习提升、增强工作能力创造了有利条件。
在检查现场,三方工作人员对检测机构提交的技术条件文件材料进行审核,对留存检测视频档案进行抽查,对气胀式救生筏、静水力释放器、消防灭火设备、航行安全与无线电设备的检测过程进行见证,所有抽查的检查记录、报告及检测结果均得到了三方人员的认可。
检查结束后,三方人员表示未来要进一步加强合作,为严把检测质量关,提升上海辖区船舶检修检测服务能力,共保人命财产安全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