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集装箱班轮公司沿海捎带业务正式“启航”

来源: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2022-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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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洋山深水港,随着27个从加拿大温哥华进口至中国的集装箱被装载到“美若马士基轮”上,驶往天津港,标志着“境外国际集装箱班轮公司非五星旗国际航行船舶沿海捎带业务试点”正式启动。

上海国际航运中心不断探索航运制度创新,2019年,国务院印发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总体方案》中明确提出“研究在对等原则下允许外籍国际航行船舶开展以洋山港为国际中转港的外贸集装箱沿海捎带业务。2021年11月18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同意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批复》,在临港新片区内允许符合条件的外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国际集装箱班轮公司利用其全资或控股拥有的非五星旗国际航行船舶,开展大连港、天津港、青岛港与上海港洋山港区之间,以上海港洋山港区为国际中转港的外贸集装箱沿海捎带业务试点。随后,交通运输部、海关总署分别出台相关管理办法。

该项政策试点实施,将进一步便利国际班轮公司运营,提升航运和物流供应链效率,减少船舶污染排放,助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航运枢纽功能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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