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积极推进本市港口岸电建设和使用工作
根据市交通委2023年度提高靠港船舶岸电使用率实施方案总体部署要求,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积极开展推进落实工作。1至6月,按照“加快建设、聚焦使用、提升服务,奖补结合”的原则,对照职责事项,结合岸电工作实际,开展了20余项配套工作,主要包括:
一是制定年度岸电使用指标。编制并发布提高港口和船舶岸电使用率通知文件,强化辖区港航部门监督职责,落实港口企业岸电使用主体责任,会同市级岸电平台和各辖区港航部门,规范统计数据报送。
二是定期组织召开本市内河低压小容量港口岸电工作推进会,推进外港低压岸电建设。编制并公布内河港口岸电箱标准化操作流程,制定港口岸电现场监管规程,规范岸电使用和监督检查。
三是开展本市内外港码头岸电使用情况调研。针对调研问题,组织推进编制低压小容量岸电船岸对接标准化建设技术规范团体标准。落实对港航企业宣传2023年度上海港岸电项目补贴资金申报工作。
通过半年的努力,本市岸电建设和使用取得了一定突破。大治河西枢纽二线船闸停泊区新建的20台标准岸电箱投入使用,能够满足停泊区停靠船舶用电需求。外港码头低压岸电建设推进有力,已完成建设岸电码头35家,已签约正在建设岸电码头37家,剩余9家正在办理申请流程。
从1至6月岸电使用数据来看,上海港全港靠泊船舶使用岸电达到1.498万艘次,同比增长274.9%;岸电使用电量突破1000万度(千瓦时),达到1052万度,同比增长176.5%。年初制定的岸电使用率指标有望提前实现。
下半年,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将进一步细化措施,把各项岸电工作落实落细,做出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