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委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高质高效推进落实市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相关项目
今年上半年,市交通委报送市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建议项目7件,最终明确6个项目纳入五年规划,目前已开展工作:明确1个重点正式项目——《上海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修改)经过多次调研和条款研商,初步形成修订草案。结合行业实际以及现有法律资源,就规范网约车经营、提升巡游车服务质量等行业改革关键环节进行“先行先试”,为正式修订积累前期工作基础。确保2个支柱预备项目——《上海市民用机场地区管理条例》(修改)项目已联合机场集团、第三方研究机构等组成工作专班,采用调研座谈、工作例会、研讨会等多种形式,明确工作目标、成果形式、重点问题清单,已初步形成修正稿草案。《上海市推进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条例》(修改)项目由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相关要求推进,对难点、热点问题进行深化研究和积累。兼顾3个储备调研项目——《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修改)、《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修改)、《上海市公交优先管理条例》,按照市人大城建环保委要求,开展相关调研工作。
下一步将以“三心”联动确保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立法项目工作高质高效推进,一是诚心为民,落实全过程民主。完善征求人大代表意见工作机制,拓展听取代表意见建议的途径和方式;落实调研、座谈、论证、听证、咨询、评估等程序制度;涉及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争议较大的出租条例修订条款,通过网站、座谈走访、问卷调查、抽样调查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涉及市场主体的选择有关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征求意见;向社会通报征求意见及吸收采纳情况,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二是精心组织,统筹协调实施。对纳入五年立法规划的项目在申报年度立法计划项目时统筹安排,逐项建立工作专班,按计划开展工作;加强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城建环保委,市司法局有关部门工作联系沟通,确保工作方向不偏、力度不减、效果不虚;加强公职律师和立法咨询专家库建设,发挥专业力量对项目草案起草全过程的指导把关;对调研项目加强调查研究,按照成熟程度和轻重缓急,科学有序安排,服务和保障高质量发展。三是匠心立法,确保高质高效。明确由项目主要或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由富有立法起草工作经验、熟悉立法技术、具备相关领域专业能力和立法文字表达能力的人员等组成起草工作小组,开展项目起草工作;优先遴选接受过立法业务培训人员或公职律师加入起草工作小组;通过立法课题研究等方式,加强研究机构、立法咨询专家力量参与;法制部门积极跟踪了解项目进展,按照立法程序和立法技术规范推进起草工作,综合采取调研、走访等方式,盯推进、抓节点,做到吃透上情、了解下情,找准问题、精准立法。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使制度设计既符合上位法要求,又符合交通行业实际情况,确保高质高效完成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相关项目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