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皖协同在行动:长三角公路执法治超实践
2026年8月10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作出最后一份准予强制执行的行政裁定书,本轮跨省协作的治超非现场案件全部结案。
长三角区域交通运输联合执法协作机制,为三省一市搭建了合作平台,而平台的生命力在于落实。2025年2月20日,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执法总队与安徽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共同召开长三角执法协作会议,研商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
清单先行,协作有方向。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执法总队依托动态称重设备和电子抓拍系统,从本市非现场治超数据中梳理出皖籍车辆在沪超限运输线索清单,列明车辆、时间、路段、超限数据,并推送至安徽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跨省协作由前期沟通转向精准对接。
皖方召集,推进有落点。安徽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指导蚌埠、亳州等地交通执法部门通知相关道路运输经营者。案件立案后,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执法总队副总队长带队赴安徽对接。各经营者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主体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身份证明到场,现场书面确认送达地址及全部超限车辆信息。跨省调查取证中,违法行为发生地交通执法部门长期面临确认地址难、文书送达难等痛点,本轮协作实质化解了这些难题。
调查取证,依法处罚。经营者材料由执法人员带回上海后,总队逐案审理推进至调查终结,依法对66起违法超限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定期限内,涉案当事人均未申请行政复议、未提起行政诉讼。
非诉执行,法治有回响。34起案件当事人主动履行处罚决定、全额缴纳罚款,结案归档;其余32起案件当事人逾期未履行。2026年年中,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执法总队履行催告后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交该32起案件的强制执行申请材料,涉案罚款57.5万元。法院受理并全部裁定准予强制执行。至此,66起超限处罚案件全部结案——或当事人自觉履行,或经司法机关强制执行,程序闭合。
本轮跨省协作的关键,系沪皖两方把“纸面协作”变成了“案卷落笔”。安徽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及所辖地市通过一次实打实的召集,说明协作可以落地;上海方面的非诉执行申请工作,表明程序必须闭环。在此基础上,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执法总队拟与安徽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进一步签订相关长三角协同协议,将本轮协作中形成的线索推送、调查取证、文书送达、非诉执行等工作法固化为长效机制。
长三角协同的深度,取决于务实行动与推进效率。66起案件,从一份清单到一纸结案,这场跨越沪皖的治超实践,体现了执法闭环的完整落地,亦是对长三角区域交通运输联合执法协作的生动注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