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切口”推进“大协同”——上海港航率先发布小型船舶建造检验开工检查指南

来源: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2026-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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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上海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正式印发《20米以下船舶建造检验开工前检查实施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自2026年10月1日起施行。这是上海船检深入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船舶建造检验开工前检查实施指南(试行)》(海船检〔2026〕33号)、推动船舶检验高质量发展和长三角船检一体化的重要举措。

  20米以下小型船舶是长三角水运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工前检查是把控船舶建造源头质量的关键环节。为保障《指南》科学性、适用性与可操作性,市港航中心组建专家团队,围绕焊工配备、生产设计及专职质检人员配置等核心要素开展研究,紧扣区域小型船舶修造行业发展实际,对20米以下小型船舶建造厂实施差异化、精细化管理,针对性优化调整检查标准。同时,多次征求上海海事局及苏浙皖三省船检机构意见,就起重设备类型灵活处置、纤维增强塑料船制造厂初次评估节点等关键问题达成共识,形成定稿。《指南》细化总体要求、人力资源、设施设备等七大板块内容,配套制定标准化检查清单,实现检查内容标准化、清单化、可追溯化。本次指南是上海在长三角区域的率先试行探索,将为后续形成区域统一标准积累实践经验。

  《指南》发布是长三角船检一体化纵深推进的新起点,将切实减轻小型船舶建造厂的负担。市港航中心将持续跟踪试行情况,做好经验总结与效果评估。下一步,将积极争取主管机关牵头,依托上海试行实践,推动形成长三角区域统一的20米以下船舶建造检验开工检查标准,实现区域内检查标准统一、结果互认,以“标准统一”促进“通检互认”,为长三角船检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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