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关于印发《2009—2010年上海港航水运管理规范年活动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2009—2010年上海港航水运管理规范年活动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四月十日
2009—2010年上海港航水运管理规范年活动
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水运管理规范年活动的通知》(交水发〔2008〕271号)文件精神,结合上海港航水路运输管理实际,特制定2009—2010年上海港航水运管理规范年活动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促进上海港航水运行业可持续发展为根本目的,以高服务为导向,以依法行政为原则,以管理规范为内容,以行政透明为手段,以人才、信息化建设为保障,提高做好“三个服务”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推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
二、主要目标
通过开展水运管理规范年活动,切实增强服务意识,明显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显著提高管理队伍素质,使管理制度更加完备、管理方式更加科学、管理行为更加规范,使港航管理做到公开透明、便民高效、规范有序,促进建设服务型港航管理部门。
——到2009年末,基本建立职责明确、程序合法的工作制度;基本形成运行顺畅、监督有力的工作机制;基本完善水运管理信息系统、水运建设和运输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水路应急信息系统;基本造就一批港航专业人才和管理人才。
——到2010年6月,基本形成规范水运管理的长效机制;使上海港成为行政管理效率最高、政府信息最透明公开、行政费收最低的港口之一;促进建设上海港成为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信息化港口;促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服务上海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以更好的港航市场秩序和稳定的港航公共安全环境,迎接2010年上海世博会的举行。
三、组织机构
(一)成立上海港航水运管理规范年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水运管理规范年活动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检查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孙建平
副组长:朱建华 葛明明
成 员:陈道熙 杨建勇 姚文华 陆 平 梁兵农
陈巳康 李 冰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水运管理规范年活动的推进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规处,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朱建华
副主任:杨建勇 姚文华 陆 平 梁兵农 陈巳康
李 冰
成 员:王仁良 叶 兴 陈秀平 林必凤 肖 风
金宏松 於士荣
四、具体内容
(一)转变管理理念,强化公共服务
在上海港航管理队伍中牢固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把服务贯穿于上海港航日常管理工作中。以增强水运服务能力为基础、以改善水运服务质量为关键、以推进行业资源节约为抓手、以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为根本目的。
1、增加公共服务设施供给,增强水运服务能力。加强港口、航道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公共基础设施的现代化水平和运营效能,增强水运服务能力。
2009年:推进石洞口客运站等水路客运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改造;优化配置崇明三岛水路客运航线航班;提升芦潮港、洋山地区水路客运功能;推进吴淞国际客运码头建设;推进世博游览船和世博客渡船的建造;研究制订世博水上交通运营组织方案。
2010年:世博会前,完成世博游览船和世博客渡船的建造,完善世博水上交通运营组织方案。
2、完善服务标准,改善水运服务质量。健全水运公共基础设施运营和维护管理的制度和操作规程,不断拓展水运公共基础设施的服务功能。
2009年:总结不同时间段的客流特点和规律,加强客运组织工作;根据水路客运的季节性特点,督促指导客运企业,做好恶劣气候以及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规范浦江游览航线、航班、票务管理,促进浦江游览市场健康发展;引导水路客运企业开展迎世博600天行动,提升水路客运窗口服务品质。
2010年:研究载客12人以下客船运输管理办法,规范内河水上游览市场服务。
3、开展水运行业节能减排行动。根据《公路水路交通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的要求,全力推进港航领域的节能减排工作,初步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全行业共同推进的节能减排工作格局。
2009年:在港航领域全面宣传《公路水路交通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完善港航、水运规划体系,加强对固定资产投资的节能审查;初步完善集疏运体系,“水水中转”比例达到38%;根据节能减排评价指标体系和节能减排考核体系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和考核办法;加大技术创新和新成果推广应用的力度,重点推进轮胎吊(RTG)油改电和节能灯项目等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
2010年:进一步完善集疏运体系,“水水中转”比例提高到40%。
4、完善利民便民措施。整合行政资源、利用网络技术、不断推出利民便民措施。
2009年:梳理行政审批,减少审批事项;简化审批前置条件,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及行业意见征询周期,行政审批周期平均减少5—10天;利用网络技术,扩大网上审批业务范围、完善散液危险品网上申报程序、探索实行港口规费网上征收;完成水上客运电子联网售票系统建设。
2010年:进一步完善各项利民便民措施,并形成制度。
5、结合“文明在水运客运港”活动,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结合《上海港航系统迎世博600天文明行动计划》和“文明在水运客运港”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实践活动。
2009年:在水运服务企业中,广泛开展迎世博双语学习,建立和完善培训和考核机制,提高服务技能;开展岗位技能和服务标兵评比,树立水运行业典型,宣传推广先进经验;开展港航管理部门精神文明单位和示范窗口创建。
2010年:深入开展服务世博的主题实践活动,在重点水路窗口建立志愿者定点服务站、服务岗。
(二)透明管理内容,规范行政行为
加强上海港航管理制度建设,做到有章可循、规范运行;加强政务公开,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做到公开行政;规范行政执法,确保行政行为合法、公正,做到严格行政。
1、规范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促进建设分工明确、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
2009年:深化上海港管理体制改革,做好上海港引航站改制交接等工作;在局与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三定”方案的基础上,通过梳理管理职能,明确工作界面,建立合作机制,形成管理合力;健全行政管理岗位责任制,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完善压力传递机制,进一步规范各级公务人员的职务行为。
2010年:进一步完善压力传递机制,不断规范港航管理部门的内部管理,健全内部管理的相关制度。
2、加强政务公开。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建立良性互动机制。
2009年: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落实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机构和人员;做好网上公开栏目维护和信息更新工作,及时发布公共信息;通过“水运管理规范年活动投诉咨询热线”等渠道听取管理相对人及全社会对港航管理工作的意见,建立互动机制。
2010年: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3、规范行政执法。规范执法行为,透明执法内容;规范自由裁量,维护法律统一性;破解难题,推进港航执法向纵深发展;强化指导,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2009年:制定《上海港航行政执法勤务规范》,使行政执法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对港航执法中违法行为情节轻微、情节严重的表现形式加以认定;对港航执法中无主物的认定和处理问题作深入研究,提出解决方案,以指导执法实践;通过“法律热线”、“小赵点评”、“小段邮箱”等多种方式和途径提高对一线执法指导的针对性。
2010年:制定《行政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标准》,推进执法行为量化考核机制,并扩大社会监督等外部监督;将港航执法中常见的、频发的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予以细化;对港口、航运、航道、海事领域的违法所得的界定问题作深入研究,提出解决方案,以指导执法实践。
(三)严格依法行政,规范市场行为
加强对上海港航市场行为的监管,将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相结合,促进上海港航市场规范健康发展。
1、加强对水运建设市场的监管。加强对水运建设市场主体的监管;增强掌控能力,提高对水运建设市场的管理水平。
2009年: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做好项目立项、工程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的预审或审查及行业意见征询工作,从源头上提高港航公共基础设施的适用、安全和经济性;做好施工图审批工作,做到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关口前移;对在建内河高等级航道建设项目进行考核评价,规范参建各方的质量安全行为;加强现场监管力度,推进质量通病防治和“平安工区”建设;建立参建企业和人员诚信考核及黑名单制度,形成社会舆论监督、政府引导和市场淘汰机制。
2010年:做好水运建设市场监理、检测单位资质审查工作,加强对水运建设行业安全质量专业人员的业务培训、法制宣传,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2、加强对水路运输市场的监管。强化国内航运管理,规范国际航运市场,推进水路运输市场规范、有序发展。
2009年:加强国内水路运输市场准入管理,完善后续监管措施;加强内河通航安全管理,完善内河重点水域通航标志标识,规范船舶航行行为;加强国际航运企业经营资质审查,加强对相关从业人员的资质管理;推动上海国际航运及其辅助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把握航运市场周期性波动的特点,会同航交所落实做好运价报备工作,维护国际航运市场秩序;加大对国际班轮运输市场、无船承运业务市场的监管力度,严格查处违反规定的经营活动。
2010年:加强内河通航安全管理,完善内河全部水域通航标志标识。
3、加强对港口经营市场的监管。以规范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为基础,强化事后监督和长效监管,促进港口经营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2009年:健全港口经营人准入和退出机制;开展对大中型经营企业的综合检查,研究建立大中型企业监管新模式;加强对船舶港口服务经营企业的管理,继续做好破解船舶服务难题工作;全面推广使用港口商务单证,督促港口经营人规范使用水运商务单证、统一发票和建立健全作业台帐。
2010年:加强危险品、客运(旅游)和涉外码头单位的巡检和综合检查,重点做好对大型国际邮轮造访上海港期间和世博交通船停靠水门码头的安全监管。
4、规范港口岸线管理。归并整合现有码头,规范港口岸线管理。
2009年:整合黄浦江公务码头和港航服务码头岸线资源,积极开展金陵东路外滩岸线整治工作;认定一批内河老码头的岸线使用证,引导和规范内河港口岸线使用行为;利用GIS技术平台,补充企业自主申报数据,做到岸线使用“数据入库、信息公开、位置上图和资料归档”,提高岸线管理信息化、规范化水平;积极指导和开展杭州湾、长兴岛相关港区控详规划、岸线利用编制工作。
2010年:完成金陵东路外滩岸线整治工作;开展岸线效能评价、建立岸线长效管理机制。
(四)集中开展专项活动
集中开展专项活动,规范市场秩序,强化监督管理,完善公平竞争、安全发展的市场环境。
1、开展规费收取大检查。2009年和2010年各开展一次对港口岸线使用费、货物港务费等费收情况的检查。加大对营运船舶“一船多证”、“大船小标”、“多水尺”等现象的查处力度,防止偷逃规费;加强收支两条线管理,加快稽征管理信息化建设,提高稽征工作效率。
2、开展水路内贸集装箱超重治理专项活动。2009年和2010年各开展一次水路内贸集装箱超重治理专项活动。督促港口企业建立和完善水路内贸集装箱码头闸口称重系统和重量监控信息系统;对超载箱减载作业实行统一的收费制度;建立内贸集装箱超载治理长效机制。
3、开展危险货物港口装卸和水路运输联合执法检查。2009年、2010年视情开展数次危险货物港口装卸和水路运输联合执法检查。强化对从业单位和人员的资质管理,严控源头;强化危险货物作业申报和现场监管制度;加强对上海港及重点地区的环境质量监测及环境影响评价,消除安全和污染事故隐患;建立和完善“危险货物事故区域应急联动机制”,与市应急办、防汛办等应急部门协调配合,督促、指导相关企业落实应急防范措施;完善烟花爆竹港口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建立烟花爆竹安全运输通道。
4、开展航道、港口、水运综合执法大检查。2009年摸清黄浦江上桥梁、管架、隧道、取排水口等设施情况,保证黄浦江航道畅通;开展黄浦江航道行政管理工作,重点做好新建沿跨黄浦江航道建(构)筑物的行业意见征询回复工作。2010年开展航道、港口、水运综合执法大检查。
(五)提高综合素质,提升保障能力
以法制建设、人才建设和信息化建设为突破口,提升上海港航的管理水平、管理能力和管理效率,为上海港航水运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保驾护航。
1、加强法制建设,坚持依法行政。按照市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计划,配合市人大和市政府法制办,做好立法前期工作;认真实施《2007—2010年上海港航法规框架》,基本完成上海港航法规规范的实施性、补充性构建,推进水运法规体系建设;加大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力度;加强法律适用性研究,对法律、法规和规章适用时发生的法律竞合、交叉甚至抵触等问题,提出针对性建议。
2009年:完成《上海市水路运输管理条例》修改的前期立法调研;完成《关于加强上海市重点水域交通管理的通告》的起草工作;完成港航法律法规的汇编;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法律审核和备案工作;提出一批继续有效、修改和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010年:重点制定《上海市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实施办法》、《上海市船舶标准化实施办法》、《上海市内河船舶出入港管理办法》等一批实施性规范性文件,为规范管理提供法律保障。
2、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加大港航信息化建设力度,利用信息技术,实现管理手段的标准化,提高行政管理决策水平和管理效能。
2009年:做好港航“十二五”信息化的发展规划;完成港航安全日常监管和应急指挥信息系统一期工程;加速推进港航安全日常监管和应急指挥信息系统二期工程的审批进度,项目立项后,基本完成世博水上交通信息查询等建设任务;加速推进苏州河视频监控信息系统的审批进度,项目立项后,完成建设工作。
2010年:完善行政业务管理信息系统;推动港航企业的信息化建设;完善和推广全国水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完善港航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世博会前完成港航安全日常监管和应急指挥信息系统二期工程。
3、加强管理队伍建设,提升管理能力。重视人才队伍建设,加速培育管理人才,积极引进专业人才,建立一支能满足行业快速发展要求的人才队伍,为水运行业长远发展提供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
2009年:逐步建立和健全港航人才信息库;做好港航领军人才推荐、培养和团队建设工作;开展《港口行政管理》、《内河航运管理》、《地方海事业务》等专项培训;完成局系统行政管理人员的管理实务培训;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逐步建立和完善局系统干部定期学习、教育、培训机制;坚持“一人多岗,一岗多能”,实行公务人员轮岗交流制度,逐步实现公务人员交流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2010年:继续完善港航管理人才招聘、培训、考核和激励办法。
五、时间节点
(一)深入宣传阶段(本行动计划发布之日起至2009年4月)
在2008年宣传动员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水运管理规范年活动的宣传力度,使上海港航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和管理相对人以及全社会了解活动的目标、主要内容等,为活动深入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二)着力推进阶段(2009年5月至2009年11月)
相关单位和部门积极行动,贯彻实施本行动计划,扎实推进,确保将每一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三)阶段小结阶段(2009年12月)
对2009年水运管理规范年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阶段性小结,总结经验,进一步统一思想,为全面完成各项工作打好基础。
(四)全面完成阶段(2010年1月至2010年6月)
在2009年工作的基础上,全面完成本行动计划,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五)总结表彰阶段(2010年7月至9月)
总结活动中取得的成绩及存在的问题,做好评估、总结和表彰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
上海港航水运管理规范年活动领导小组统筹水运管理规范年活动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检查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日常管理机构,负责水运管理规范年活动的推进落实、监督检查和情况汇总工作。通过建立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例会制度,坚强领导水运管理规范年活动,扎实推进各项具体工作计划,确保水运管理规范年活动取得实效。
(二)广泛宣传,营造管理规范年氛围
加强对上海港航水运管理规范年活动的宣传,形成全港动员、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在局政府网站设立“水运管理规范年活动”专栏;在上海港主要水路客运窗口悬挂“水运管理规范年活动”横幅;组织志愿者进行“水运管理规范年活动”的宣传工作;编发“水运管理规范年活动信息快报”。
(三)畅通信息,建立互动机制
各单位、各部门要借助报刊、网络等媒介大力宣传水运管理规范年活动,保持与媒体、社会的信息畅通;设立“水运管理规范年活动投诉咨询热线”,向社会公开,接受全社会的监督。通过及时向社会发布信息和接受社会反馈监督,建立政府和社会之间的良性互动。
(四)及时交流总结,落实监督考核
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水运管理规范年活动,及时进行指导和督查,交流和推广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做好阶段性小结和活动总结工作;落实监督考核,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监督检查时间、内容和方式,落实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