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化调整大芦线航道限制船舶主尺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26
索取号:002421191K/2025-00029 发布机构: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文件编号: 沪交海〔2025〕190 号 公开类别:主动公开
各有关单位、航行船舶:
大芦线航道经维护疏浚后,航行条件得到明显改善,我委结合航道通航需求和实际情况,开展了主尺度调整相关可行性研究。经现场勘察和研究论证,对大芦线一期、二期的限制船舶主尺度(船长×船宽×最大吃水×水线以上允许高度)作以下调整:
由 80m×12.6m×3.0m×7.0m 调整为 80m×12.6m×3.2m×7.0m。
调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实施,请相关单位结合调整后的船舶主尺度,进一步加强大芦线航道现场管理,船长接近航道宽度的船舶禁止在航道内掉头,以确保通航安全。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