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新能源出租车充电示范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索取号:002421191K/2025-00035 发布机构: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件编号: 沪交科〔2025〕180 号 公开类别:主动公开
区交通管理部门、发展改革委,各充(换)电企业:
根据《上海市鼓励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发展扶持办法》要求,本市出租车充电示范站实施动态调整机制。为保障纯电动出租汽车有序运营和充电安全,规范新能源出租车充电示范站的建设、管理,现就开展2024年度新能源出租车充电示范站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2024年度新能源出租车充电示范站的项目须在2024年6月底之前建成并运营,并满足附件2所规定的建设管理要求以及三星级服务标准。2020-2023年度已被评为新能源出租车充电示范站的项目需重新参与申报工作。
二、申报流程
(一)项目建设单位在2025年4月15日之前填写《新能源出租车充电示范站评定申请书》,连同相关建设资料报所在地交通管理部门。
(二)区交通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会同区发展改革委及时出具初审意见,并于2025年5月10日之前将相关初审意见报市交通委。
(三)市交通委收到各区验收意见后,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级平台等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认,并对外发布示范站资质认定情况。
三、申报材料
(一)申请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新能源出租车充电示范站评定申请书》。
(三)自有土地提交土地产权证明,非自有土地的提供租赁合同或合作协议。
(四)站内平面布置图。
(五)提供进出口、充电区、休息区、生活服务设施等区域照片,每个区域不少于2张照片。
四、联系方式
市级平台:董 昭(联系电话:17321087125)
市交通委:张英杰(联系电话:021-23115232)
附件:1.新能源出租车充电示范站评定申请书
2.出租汽车充电示范站建设和管理基本条件
要求
3.新能源出租车充电示范站评分标准
市交通委 市发展改革委
2025年3月25日
相关附件
- 沪交科〔2025〕180号关于开展2024年度新能源出租车充电示范站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wps
- 沪交科〔2025〕180号关于开展2024年度新能源出租车充电示范站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2).wps
- 沪交科〔2025〕180号关于开展2024年度新能源出租车充电示范站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3).wps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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