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2020年农村公路提档升级改造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10

索取号:MB2F31330Y/2023-00125 发布机构: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文件编号: 沪道运设养〔2020〕378 号 公开类别: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

各涉农区交通委(建交委)、市道运中心: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交通委《关于本市“四好农村路”提档升级改造项目补贴资金使用管理相关事宜的通知》和我局《关于加快推进本市2020年“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请各区根据上半年项目实施推进情况,按照下列要求,对本辖区2020年农村公路提档升级改造项目进行调整,确保2020年任务的全面完成:

一、按照“提速、提质、提标”要求,完善项目内容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上海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规〔2018〕23号),2018-2022年农村公路提档升级改造项目主要是指农村公路(含县、乡、村道)实施“提速、提质、提标”:提升农村公路等级和通行能力、提高农村公路的荷载等级与服务品质、提高农村公路安全防护等级和路网指示功能,提高景观效果等。同时,农村公路提档升级改造项目应当符合《上海市农村公路规划设计导则》和《上海市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技术指导意见》等技术要求,并按照农村公路相关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施工、验收,最终达到“提速、提质、提标”目标。主要包括:

(一)提速方面:提升农村公路等级和通行能力,原则上单个项目投资额需大于100万元。主要包括道路拓宽改造,其他项目包括路口渠化(含交叉口改造)、宽路窄桥改造、错车道增设、潮汐车道设置等。

(二)提质方面:提高农村公路的荷载等级与服务品质,单个项目投资额原则上需大于100万元。主要包括路面结构提升与基层维修、白改黑(白加黑),其他项目包括危桥改造、预养护等。

(三)提标方面:提高农村公路安全防护等级和路网指示功能,提高景观效果等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单个项目投资额原则上需大于50万元。主要包括安防及附属、服务设施、绿化景观、排水设施、标志标线、照明设施、慢行系统等设施的完善、改造和增设等

二、加强资金保障,确保项目推进

农村公路提档升级改造项目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市燃油税补助、市级建设财力补助、区级财政和镇级财政。

(一)市燃油税补助。根据《关于调整本市公路养护管理经费分配机制的实施意见》(沪建交规〔2009〕1729号),对于县道,市级财政按照农村公路养护定额的100%从燃油税返还中补贴各区;对于乡、村道,市级财政按照农村公路养护定额的50%从燃油税返还中补贴各区,其余资金由区、镇财政资金配套。

(二)市级建设财力补助。根据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交通委《市级建设财力支持“四好农村路”建设政策方案》,市级建设财力对2019-2022年间竣工通车的农村公路项目(不享受市燃油税补贴),包括道路拓宽、路面提升、窄危桥改造、完善安全防护设施等,对各区(浦东除外)给予定额补助,补助总额为25亿元。

三、其它要求

(一)各区按照上述要求,对原任务清单进行梳理,确定本辖区2020年农村公路提档升级改造项目任务清单,调整后的任务清单总里程及安全隐患整治数不得少于《通知》中下达的任务数。

(二)调整后的《农村公路提档升级改造调整项目任务清单》(包括电子版),于11月5日前报送市道路运输局。

(三)根据乡村振兴考核内容,要求各区每月25日前报送当月提档升级改造项目和示范镇(路)创建推进情况。

联系人:张毅       电话:53011827

 

 

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2020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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