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隧桥周边区域加油气罐专项安全检查及整治工作的通知
索取号:MB2F31330Y/2023-00119 发布机构: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文件编号: 沪道运设养〔2020〕220 号 公开类别: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
各区交通委(建交委)、市道运中心:
为认真吸取近期各类安全事故教训,市安委办针对本市轨道交通、隧桥、铁路等重要交通线路周边运输物流企业加油(气)罐安全运行情况开展专项排查整治,请各相关单位推进落实,具体要求如下:
一、工作要求
根据《上海市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道路桥梁桥下空间专项安全检查整治工作,开展本次工作。本次专项安全检查与整治工作中桥梁周边区域的排查整治由各区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隧道周边区域的排查整治由市道运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各隧桥养护单位等积极参与并配合落实。市道路运输局会同市道运中心负责抽查监督。
二、工作安排
(一)第一阶段 问题排摸(7月1日—7月15日)
各负责单位全面梳理排摸隧桥周边区域加油(气)罐的使用情况。问题排摸完毕后,填写《隧桥周边区域加油(气)罐使用情况统计表》,电子版于7月15日前报市道运中心,报送邮箱:da1102@163.com。
(二)第二阶段 抽查核实(7月16日—7月24日)
市道路运输局和市道运中心会同各区交通管理部门对第一阶段排摸出的问题进行抽查核实,对检查中发现严重安全隐患的单位,将立即要求有关区交通管理部门加强整改监督。
(三)第三阶段 全面整治(7月25日—8月31日)
各单位按照制定的整治计划,全面落实隧桥周边区域加油气罐存在问题的整治,逐一销项,确保隧桥周边区域加油(气)罐运行符合管理规定与设置准则的要求,确保所有隧桥安全可控。
三、保障机制
市道运中心定期召开例会,通报整改、整治进度。市道路运输局将会同市道运中心和各区交通主管部门对隧桥周边区域加油(气)罐整治情况组织验收并进行总结,对于疑难险重问题进行督办。
特此通知。
附件:隧桥周边区域加油(气)罐使用情况统计表
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2020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