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乡镇渡口管理办法》继续实施的评估报告

来源: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2020-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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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乡镇渡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15起正式实施,有效期至2020710日止。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对《办法》进行评估。经评估,《办法》需继续实施,评估报告如下:

一、关于《办法》五年实施情况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和《上海港口客运站管理办法》,我委制定颁布了规范性文件上海市乡镇渡口管理办法。条例和部令明确了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对渡口和渡运安全管理的监管职责。同时,《上海港口客运站管理办法》明确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另行制定乡镇渡口管理办法。

结合上海市乡镇渡口实际情况对上海市乡镇渡口管理提出更加细化和可操作性要求。《办法》第一条为上位法依据;第二条至第三条明确了适用范围、职责分工和安全管理原则;第四条明确了渡口设置条件以及运营要求;第五条至第十条明确了渡口运营人在渡船装载、渡运、航行、安检、应急处置等安全措施;第十一条明确了渡口运营人内部安全检查责任、交通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责和义务;第十二条至第十三条明确了渡口运营人和乘客的行为规范守则。

《办法》对上海市辖区内乡镇渡口的安全生产以及管理部门监管提出了更高要求,对渡口运营人的安全作业、管理制度、设施配备、行为规范等作出了全面规范。《办法》实施五年来,上海市辖区内乡镇渡口总体安全、有序、稳定,未发生乡镇渡运安全事故,未发生超载、违反禁限航要求等严重违法行为。

二、关于继续实施《办法》的必要性

201311月,原市交通港口局出台《乡镇渡运安全运行补贴办法》后,鼓励各属地政府推进撤渡,以通公交、建桥等方式逐步改善居民出行方式,上海市辖区内乡镇渡口总量在逐步减少,从2013年的11道渡口(其中,青浦区8道、松江区2道、奉贤区1道)减少至2020年的2道(青浦区2道)。

目前,本市辖区内现存的2道乡镇渡口,青浦区练塘镇的东团渡和白鹤镇的万狮渡各有在用渡船2艘,采取“一运一备”模式;日渡运量分为30人次(非机动车5车次)、70人次(非机动车60车次)。青浦区对万狮渡暂无撤渡计划,对东团渡拟通过建桥方式来推动东团渡撤销。现阶段2道乡镇渡口仍将继续运营。因此,从规范管理的角度,有必要通过继续实施《办法》,继续要求属地管理部门和渡口运营人加强渡口的渡运安全和设施配备,以保障乘客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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