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运营管理规定》的解读

来源: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2024-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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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本市公共停车设施的规划和建设,规范本市公共停车设施的开放使用和经营服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146号)的要求和《上海市停车场(库)管理办法》等规定市交通委会同革委市规划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财政局等部门,制定了《上海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运营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 制定背景

公共停车设施是本市停车设施供给结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有效弥补了老旧小区、医院配建停车位不足的缺口。2020年起本市开展停车难综合治理民心工程以来,将建设公共停车设施作为主要治理举措之一重点推进,市相关部门研究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公共停车设施建设的支持政策,并推动静安区试点建设垂直掘进地下智能机械车库。为进一步大试点效应,加大力度推进本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需要对规划、建设、移交、运营等全过程各环节明确支持政策和管理要求。另一方面,公共换乘(P+R)停车设施运营管理规定已滞后于当前实际的停车换乘需求,亟待修订完善有关内容,以提高规范化运营服务水平,更好发挥公共停车设施为民服务的作用。

主要内容

《规定》共计524条,主要内容包括:

第一章为总则,主要明确制定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明确了市区两级交通管理部门和主要市级职能部门的责任分工。其中,将公共停车设施定义为单独供地规划建设、结合市政设施同步建设以及房建项目配建增建等三种类型。

第二章为规划编制和建设推进,主要明确了规划编制和规划实施要求、用地控制和土地供应要求、项目管理程序、权属登记规定以及鼓励支持政策。

第三章为开放使用和经营服务,主要明确了公共停车设施交付使用、经营管理、经营服务、收费管理、智慧停车建设等方面的要求。

第四章为公共换乘停车设施运营管理,主要明确了纳入换乘设施运营管理基本原则、纳入条件经营服务、设施设备车位调整等要求,以及优惠规则和财政补贴机制

第五章为附则,主要明确施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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