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乡镇渡口管理办法》的解读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和《上海港口客运站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结合上海乡镇渡口实际,我委制定规范性文件《上海市乡镇渡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自2015年起正式实施,2020年、2025年分别进行延续,有效期至2030年7月10日止。我委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等要求,对《办法》进行评估,继续实施,有关解读如下:
一、制定的必要性
近年来,国内水路客运形势仍较为严峻,水上客运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办法》对上海辖区内乡镇渡口的安全生产以及管理部门监管提出更加细化和可操作性要求,对渡口运营人的安全作业、管理制度、设施配备、行为规范等作出了全面规范,进一步防范乡镇渡口安全风险隐患,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办法》实施以来,上海辖区内乡镇渡口总体安全、有序、稳定,未发生乡镇渡运安全事故,未发生超载、违反禁限航要求等违法行为。
目前,本市辖区内仍有2道乡镇渡口,位于青浦区,2020年至今,2道渡口由于渡船、船员等配备问题处于停运状态。经书面征询青浦区政府等相关部门意见,2道渡口暂无撤渡计划。从规范管理的角度,有必要通过继续实施《办法》,明确相关要求,确保后续如恢复运营,相关设施配备、人员管理、安全措施有规可依。
二、主要内容说明
《办法》第一条为目的和依据;第二条至第三条明确适用范围、职责分工和安全管理原则;第四条明确渡口设置和运营要求;第五条至第十一条明确渡口运营人在渡船装载、渡运、航行、安检、应急处置等措施以及交通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责;第十二条至第十三条明确渡口运营人和乘客的行为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