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关于道路运输行政处罚的裁量基准》的解读
为做好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动态调整工作,近期,市交通委对《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关于道路运输行政处罚的裁量基准》(以下简称《道路运输裁量基准》)进行了修订。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修订背景
近年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等新法新规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陆续修订,需要对裁量基准进行相应更新。同时,行业管理和执法部门结合日常监管和执法办案实践,就裁量情节和处罚标准提出了优化调整的建议,亟需对裁量基准进行修改完善。
二、主要内容
本次修订对现行《道路运输裁量基准》进行了全面修订。修订后,《道路运输裁量基准》共包括违法行为125项。
(一)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情况
《道路运输裁量基准》涉及法律法规规章共19部。其中,法律3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行政法规2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部门规章8部(《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地方性法规4部(《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地方政府规章2部(《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上海市停车场(库)管理办法》)。
(二)裁量因素和裁量情节情况
本次修订立足道路运输行业特点和执法实践,确定了违法行为的手段方式、规模、发生次数、危害对象、危害后果、改正情况等多维度的裁量因素;并通过裁量因素的排列组合,确定裁量情节。《道路运输裁量基准》涉及的裁量情节总数为724个,平均每项违法行为的裁量情节数由原来的3.69个提升至5.79个,裁量标准精细化程度进一步提升。